宜城市2026年度第13批次(农用地转用)建设用地(莺河村智能停车场建设等2个项目)
公 告
宜农转[2026]00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规定,拟转用宜城市流水镇莺河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现对转用土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转用土地范围
拟转用土地位于宜城市流水镇莺河村,土地面积1.8074公顷,其中农用地1.8074公顷。该地块拟用于莺河村仓储物流基地建设项目,土地用途为物流仓储用地。四至清楚(详见规划红线图或勘测定界图)。
二、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根据转用工作安排,2026年6月16日起,由宜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工作,调查内容包括拟转用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承包经营与具体使用情况,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三、补偿标准和安置方式
拟建项目为莺河村仓储物流基地建设项目,属村集体内部土地调整,不存在征地补偿,也不安置农业人口;青苗及地上附着物,实行价格评估,据实补偿。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公告范围为流水镇人民政府、莺河村村委会,并已在宜城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为http://www.ych.gov.cn/)予以公布。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公告内容有不同意见,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送达宜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电话:0710—4221302。
特此公告。
宜城市人民政府
2026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