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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改造对象:优先满足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脱贫人口范围内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需求的基础上,逐步将城乡低保、低收入家庭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纳入改造范围。改造标准:3000元/户。改造内容:主要围绕地面防滑、高差处理、洗浴设备、扶手、拐杖等生活设施和生活辅具进行改造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