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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城市民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宜城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5年01月15日

宜城市民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编制。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11日至20241231日。报告全文包括: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监督保障情况。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民政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710—4212263

(一)主动公开情况。截至2024年底,民政局通过网站、报纸、微信、宣传栏等多种途径,我局在宜城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主动公开各类信息105篇,其中基层政务公开23篇、政策文件4篇、政府信息公开指南1篇、政府信息公开制度1篇、政府信息公开机构信息1篇、公益事业22篇、政府信息公开年报1篇、工作动态40篇、财政预决算8篇、财政资金1、行政处罚3

(二)依申请公开受理答复情况。依托市政府门户网站,在做好主动公开的同时,切实加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加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回复工作。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进一步完善信息发布“初审—复审—终审”“三审”制,按照“谁审查、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原则,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推进信息发布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确保网上信息发布准确、安全、高效。全年无负面舆情事故发生。

(四)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五)监督保障情况:宜城市民政局设有监督电话,接受各界人民群众的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4年,宜城市民政局制发规章0篇、行政规范性文件0篇;审批通过行政许可件0、行政处罚3件、行政强制0件;局行政事业性收费0万元。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本年失效件数

予以修改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不含予以修改)

规章

0

0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4年,共收到向民政局申请公开政府信息0件。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4年无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宜城市民政局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信息公开工作基础薄弱。政务公开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内容不够全面,信息更新还需要更及时。

(二)信息公开渠道有待拓宽。群众对信息公开渠道的要求呈多样性,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便民性需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加强学习宣传。认真组织学习《条例》,按照《条例》落实信息公开工作;向群众做好宣传,使群众更方便、更畅通的了解、获取县开发区公开的信息。二是拓宽公开渠道。通过网站、微信、报刊等多种方式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确保信息公开更透明、更畅通,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我局无政府信息处理费用

宜城市民政局把宜城市政府网作为信息公开的主要载体和第一平台。除了按要求把民政工作相关信息公开到市政府网站,我们还向中国社会报、襄阳民政网、楚都宜城网等平台积极报送信息。同时,宜城市民政局共承办和牵头承办人大建议案4件,政协提案5件,共9件,已全部完成,获得委员们的一致好评。我局将对办结的提案继续做好跟踪督办,继续保持贵任不变、力度不减、持续推进工作落实,确保取得实效。下一步,宜城市民政局将进一步加大力度,提高公开透明度,更好地为群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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