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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宜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5年01月15日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宜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省、市的相关文件要求,紧密结合市场监管工作实际,不断完善工作推进机制,着力加强制度规范建设,全面推进信息公开工作。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241月1日至202412月31日,本机关通过宜城市人民政府网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0条。主动公开内容包括信息公开指南、机构信息、财政资金、公益事业建设、政策法规、工作动态、食品监督抽检信息、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公告等信息。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在网上公示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申请渠道、受理机构、联系地址和联系方式,保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渠道畅通。2024年,我局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12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本机关始终把政府信息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别负责、股室单位负责人具体负责的工作责任机制,落实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或确定密级制度,强化审查、审批。一是成立市市场监管局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股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由局办公室负责牵头落实。二是规范工作机制。认真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所有拟公开的信息严格实施审核程序,确保公开精准无误。三是强化工作责任。年初就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今年的工作重点之一进行了部署,明确各自的工作职责,促进政务公开工作在我局全面推开和实施。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主要依托宜城市人民政府网宜城市市场监管局版块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平台,明确责任内容、加强责任考核、严格责任追究,使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效果。

(五)监督保障情况

建立健全政务公开保密工作责任制对在行政管理活动中制作、形成、获得或者掌握的应当予以公开的政务信息,遵循“谁制作、谁保存、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将拟发布的信息内容提交股室负责人审核,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按照本规定予以公开;政府网站上发布的信息按本局公文流程经办公室核稿、分管领导审签后发布;重要信息的发布须报局主要领导批准,确保信息内容和公开的程序合法合规。同时,积极接受社会监督,广泛听取人民群众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4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本年失效件数

予以修改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不含予以修改)

规章

0

0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310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64

行政强制

18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4年,我局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2

0

0

0

0

0

1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6

0

0

0

0

0

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4

0

0

0

0

0

4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1

0

0

0

0

0

1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4年,我局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3年度存在的问题及在本年度的改进情况

针对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存在的有些政务公开的内容有待充实完善和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的问题。我局在工作中加以改进,强化办公室与各业务股室之间的衔接沟通,明确政务信息公开的范畴和时限,坚持突出重点,提高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确保做到信息准确和及时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效取得显著提高。

(二)2024年度存在的问题,下年度改进举措

2024年度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面临以下问题

1. 资源占用与内容模糊:职业打假人发起的申请数量庞大,申请数量多、信息检索复杂严重占用行政资源。在发出补正告知书后,补正的申请内容仍不明确,行政机关难以精准把握其需求。

2. 敏感信息申请:频繁要求公开三类内部事务信息(如内部工作流程、人事任免讨论等)、四类过程性信息(如决策前的讨论稿、咨询意见等)。此类信息公开可能影响行政决策与工作的正常开展。此外,对行政执法案卷(如询问笔录、调查取证材料)的申请,不符合信息公开规定。行政查询事项也在申请范围内,这些本就不属于信息公开范畴,却占据大量处理资源。

3. 信息加工难题:部分申请针对政府未制作的信息,需行政机关加工、分析或者另行制作。这不仅增加行政成本,还可能因加工过程中的标准、理解差异,引发后续争议。

4. 诉求混淆申请:部分申请人借政务公开之名,行信访、举报、投诉等诉求类之事。此类申请使信息公开工作偏离正轨,行政机关需花费额外精力甄别与引导。

二、应对建议

1. 完善申请规范:明确申请的格式与内容要求,在受理前加强对申请内容的初步审核。对于不明确的申请,一次性告知补正的具体内容与要求,减少无效沟通。

2. 强化信息界定:加强对内部事务信息、过程性信息、行政执法案卷等不予公开信息的界定与宣传。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学习,提升对信息公开范围的判断能力。在答复申请人时,引用明确的法律法规条款,解释不予公开的原因。

3. 规范加工流程:建立健全信息加工、分析与制作的规范流程,明确适用情形与标准。对于需加工的申请,提前与申请人沟通,明确需求与交付标准,避免不必要的资源浪费与后续纠纷。

4. 引导合理诉求:进一步落实信息公开与信访、举报、投诉等渠道的分流机制。收到诉求类申请时,及时引导申请人通过正确途径反映问题,并做好记录与反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2024年度,本机关无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产生。

2.2024年度,本机关共办理人大建议4件、政协提案6件,办理情况均已公开。

3.2024年度,本机关无重点领域建设。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宜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办公地址:宜城市丁家巷28号;邮政编码:441400;联系电话:0710-4213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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