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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城市财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宜城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5年01月10日


2024年,宜城市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和财政运行困难形势,充分发挥财政保障职能作用,着力增强市之大事和基本民生保障能力,不断提高信息公开水平,有力助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总体情况

宜城市财政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编制了本报告,报告中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宜城市财政局全年共计公开各类信息177条。

1、公开其它主动公开性文件2条,印发了《宜城市财政局关于公布宜城市乡镇街道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4年版)的通知 》、《宜城市财政局关于转发<湖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5年版)>的通知》,大力落实消费扶贫政策,不断完善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优化了服务时效,有效降低了政府采购交易成本。

2、公开政务(工作)动态新闻类信息42条,对宣传财政政策、提升财政透明度,提高财政影响力,起到了良好的社会效应。

3、公开财政资金类信息133条,其中:财政预决算信息15条,财政资金直达基层信息26条,惠农惠民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信息13条,财政专项资金信息21条。做到了从严从紧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推进了预算调整执行和预算编制提质增效,有效严格了“三公”经费管理,严肃了财经纪律约束,加强了直达资金日常监管和重点监控,用好了普惠金融政策,落实了减税降费政策,及时兑付地力保护、种粮补贴、农机购置补贴等各项惠农资金,有效提升了种粮农民的积极性。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底,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为规范政府信息管理,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局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局机关各股室、二级单位及基层财政所负责人为成员的财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专门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推进、指导、协调、监督,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通过政府网站财政局平台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布财政政策和财政数据,并在平台上公开了本单位的内设机构及职责简介、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财政政策法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等,让社会公众更好地知晓、理解“税费”“财政预决算”“惠农”“惠企”等相关财政政策。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对日常政务信息公开及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严格执行《宜城市财政局2021年政务公开实施方案》的相关要求,并结合自身部门职责,对全年重点工作任务进行分工,督促局机关各股室、二级单位及乡镇财政所每月及时上报最新的政策、法规、通知、文件和财政资金使用情况,使门户网站日常信息更新到位,并按月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同时将每月更新和自查情况作为年度考核评分的重要依据,切实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压实到每一个责任单位,同时建立健全了信息发布协调机制、保密机制、监督保障机制等,所有在网上公开的政务信息手续齐全、格式规范、发布及时,保障了政务信息公开稳妥有序地开展与运转。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4年,宜城市财政局制发规章0篇、行政规范性文件0篇;审批通过行政许可件0、行政处罚0件、行政强制0件;局行政事业性收费0万元。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加大了财政预决算领域相关政策的公开力度,主动更新了每季度财政收支情况,共更新政策解读11条, 2023年存在的问题已整改到位。针对2024年我局对财政预决算领域相关内容公开还需更加精准化,财政政策解读还要增强等问题,我局将持续关注财政部、省财政厅的各项预决算新规及政策新闻发布,并结合实际及时更新。在2025年我局将继续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规章制度,加强财政预决算领域和财政政策解读、发布,更好地服务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2024年度,本机关无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产生。

(二)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公开。

2024年,我局共承办人大建议3件,公开人大建议答复3件,承办人大建议全部按期办结,全年建议与提案见面率、答复率、满意率均为100%。

2025年,市财政局将坚持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强财政资金资源统筹,推动优化支出结构,强化重点项目和民生财力保障,积极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促进财政平稳运行,推动政府信息公开效率和质量双提升,为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宜城实践贡献财政力量。



宜城市财政局

2024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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