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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市生态环境局宜城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襄阳市生态环境局宜城分局 发布时间:2024年01月17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相关要求,现对我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公布。报告相关数据统计时限为202311日至20231231日。报告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部署要求,围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等生态环境重点工作,更好发挥以公开促落实、强监管的积极功能,切实回应群众关注关切,大力推进我市生态环境政务公开工作。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坚持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一是及时发布生态环境质量信息,网站全年共发布各类新闻动态类、政策解读、环境质量、环境监管等信息115条。二是注重回应公众关切。主动回应群众关心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有效保障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及时更新环保督察反馈信息33条。三是及时调整更新内容。按照上级要求细化公开项目,满足公众查询要求。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更新《襄阳市生态环境局宜城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完善“线上线下”信息公开申请方式,确保当面、信函、网络等渠道有效、畅通。2023年,我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已按时办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积极推动生态环境领域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加强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等环节的衔接,对公开内容细化分解,明确公开责任,确保公开事项分类科学、名称规范、指向明确。坚持信息公开审查发布制度,强化网站一般信息发布审核流程和重大信息发布审核流程,提升信息时效性,确保信息准确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严守流程。严格按照政务公开平台发布各项流程,落实重要政府信息及热点问题定期有序发布机制,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网在信息公开中的平台作用,依照公众关注情况梳理、整合形成相关专项工作信息,以数字化、图片等方式予以展现。二是时时更新。严格环境监测信息发布,及时发布空气质量信息,定期公布我市水质情况信息,适时发布环境预警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根据机构改革职能调整和工作需要,明确分管领导和专职工作人员,巩固完善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办公室牵头抓总、各科室密切配合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每项工作均细化分解到相关科室、个人。二是完善分局政务信息公开各项制度,从严规范政务信息发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3年,我局在宜城市人民政府网发布各类信息148条。其中发布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政策解读5条,公示公告52条,建议提案1条,其他政务信息公开90条。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6

行政强制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3年,我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1件。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本年度未收到与政务信息公开相关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主要是信息公开内容不全,个别信息存在发布不及时等问题。2023年,我局针对这些问题采取了相应的改进措施,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学习和培训,认真贯彻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进行补充完善,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动有力。二是提高信息公开质量和水平,及时将涉及社会和民生民情的政府信息公开公布,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准确、规范,讲求实效。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定差距: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形式有待进一步创新,政策解读、信息发布的形式不够丰富;二是门户网站部分栏目的更新频次不够高,主动公开的力度还有待加强。对此,我局将在2024年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提升创新能力,依托各类媒体平台,丰富政策解读形式,积极回应公众诉求,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精准、高效。

二是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纵深发展,在做好日常结果公开的同时,加强过程公开水平,持续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和服务公开,切实做到精准回应群众关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本机关无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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