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宜城市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面对经济形势错综复杂、下行压力持续加大的局面,财政部门始终扛稳压实收支管理职责,推动税费支持政策落实落地、支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等重点领域,统筹各类资金保障刚性和重点支出,加大宣传力度,在助推经济运行快速恢复中起到了重要作用。
一、总体情况
宜城市财政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编制了本报告,报告中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宜城市财政局全年共计公开各类信息226条。
1、公开政策性通知1条,印发了《宜城市财政局关于统一市直单位财务开支报销审批模板管理的通知 》,并对该通知进行了解释说明,对加强财务规范化管理,进一步统一市直单位财务开支报销审批管理起到了规范作用。
2、公开政务(工作)动态新闻类信息92条,对宣传财政政策、提升财政透明度,提高财政影响力,起到了良好的社会效应。
3、公开财政资金类信息133条,其中:财政预决算信息45条,财政资金直达基层信息17条,惠农惠民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信息21条。财政专项资金信息50条。 信息的公开对持续加强和规范部门预算管理、对直达资金快速精准与规范有序推进、对保持财政支持政策和资金规模总体稳定起到了积极作用,有效严格了“三公”经费管理,严肃了财经纪律约束,提升了种粮农民的积极性,持续提升了基层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底,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为规范政府信息管理,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局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局机关各股室、二级单位及基层财政所负责人为成员的财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专门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推进、指导、协调、监督,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对“政策”“法定主动公开”“ 基层政务公开-财政预决算领域”等板块下的栏目,进行了合理布局,并对“ 基层政务公开-财政预决算领域”进行了大胆改版,新版面规范美观。通过政府网站财政局平台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布财政政策和财政数据,并在平台上公开了本单位的内设机构及职责简介、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财政政策法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等,让社会公众更好地知晓、理解“税费”“财政预决算”“惠农”“惠企”等相关财政政策。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对日常政务信息公开及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严格执行《宜城市财政局2021年政务公开实施方案》的相关要求,并结合自身部门职责,对全年重点工作任务进行分工,督促局机关各股室、二级单位及基层财政所每月及时上报最新的政策、法规、通知、文件和财政资金使用情况,使门户网站日常信息更新到位,并按月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同时将每月更新和自查情况作为年度考核评分的重要依据,切实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压实到每一个责任单位,同时建立健全了信息发布协调机制、保密机制、监督保障机制等,所有在网上公开的政务信息手续齐全、格式规范、发布及时,保障了政务信息公开稳妥有序地开展与运转。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共更新政策解读9条,通过严格审核政务信息质量,完善政务信息手续,规范政务信息格式等方式,使2022年信息公开内容的质量和数量都得到了大幅提升,2022年存在的问题已整改到位。针对2023年我局对财政预决算领域相关政策的公开还需加大,财政政策解读还要增强等问题,我局将积极关注财政部、省财政厅的各项预决算新规及政策新闻发布,并结合实际及时更新。在2024年我局将继续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规章制度,加强财政预决算领域和财政政策解读、发布,更好地服务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2023年度,本机关无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产生。
(二)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公开。
2023年,我局共承办人大建议3件,公开人大建议答复3件;承办政协提案2件,公开政协提案2件。承办人大建议与政协提案全部按期办结,全年建议与提案见面率、答复率、满意率均为100%。
(三)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一是做好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2023年我局为了更好地反映财政预决算信息,全面改版了预决算栏目,新版面体现了规范化、直观性,将财政预决算领域公开事项分为四大类,包括政府预算、政府决算、部门预算、部门决算,并明确了预决算公开主体及每类公开事项的公开内容(要素)及要求。政府预决算全面公开预决算报告、草案等,进一步规范、细化报表体系,对转移支付、政府债务限额和余额等情况进行说明。部门预决算全面公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包括本级预决算和所属单位预决算在内的汇总预决算、预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重点项目预决算的绩效目标等预决算绩效情况说明及相关报表,并对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
二是做好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我局结合实际自行制定调整公开范围,将“财政资金”栏目细化为“财政专项资金”、“财政资金直达基层”、“惠农惠民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三个栏目,方便广大群众直观了解财政资金及惠农新政策,新去向,提高了群众监督力度,增强了互动性、时效性、直观性和影响力。
三是做好政府债务信息公开。我局严格落实财政部《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办法》(财预〔2018〕209号)规定,对于纳入预决算信息公开范围的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余额、使用安排及还本付息等信息,编入财政预决算报告,并及时公开到位。
四是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发布保密工作。建立健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发布保密审查机制、依申请公开制度,所有信息填写《宜城市财政局财政信息公开审核登记表》后方可上网公示,审查程序和责任明确到位,全年无泄密事件。
2023年我局以聚焦“强保障”抓收入、紧盯“严管理”提质效、立足“激活力”促发展、围绕“惠民生”保支出为中心,积极作为,主动担当,认真落实上级财税支持政策,千方百计保障基本民生,保障财政正常运转,使财政实力不断壮大,财政效能逐步提高,民生福祉持续改善,经济运行保持稳健,为宜城经济发展贡献了重要力量。
宜城市财政局
2024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