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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城市商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宜城市商务局 发布时间:2024年01月08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现发布《宜城市商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到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市商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委、市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的工作部署,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我局在宜城市政府网站栏目累计发布各类信息62条,其中政策文件12条,政府信息公开指南1条,政府信息公开制度1条,法定主动公开35条,财政资金7网站信息宣传6条。

(二)依申请受理答复情况2023,我局未收到申请公开信息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2023年,我局进一步修订完善政务信息公开“三审三校”、保密审查等制度,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实效,有效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通过多种渠道及时公开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政务信息,湖北智慧信访信息平台及政府12345热线解答群众各项咨询。

(四)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规范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设置,及时调整和落实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和要求,提升主动公开工作实效。及时调整、添加公示公告栏目,畅通信息公开与交流渠道,方便群众办事。

(五)监督保障。我局政务公开工作不断完善由办公室牵头、各室(二级单位)积极配合、专人具体负责的监督保障体系,依法及时公开相关内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

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

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

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

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

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

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

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

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结果

审结

维持

纠正

结果

审结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部分人员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还不足,政策解读的形式单一、个别栏目更新不够及时。

   改进情况:一是进一步加强教育培训、提升工作标准、扩大公开范畴,不断开创政务公开工作的新局面;二是进一步扩大意见征集对象范围,提高公众的参与度;三是进一步明确政策解读的流程和程序,丰富解读的形式,提高政策解读的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用。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宜城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部门平台-市商务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http://ych.gov.cn/xxgk/bmptlj/bm/swj/zfxxgkzn/index.shtml)查阅下载。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宜城市商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宜城市情侣路24号,邮编441000,电话:0710—4255211)。




                                                          宜城市商务局

                                                          2024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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