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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技中心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宜城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发布时间:2023年01月29日

农技中心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和工作要求,宜城市农技中心积极主动开展工作。现将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为保证工作层层落实,我中心成立了中心主任担任组长、办公室工作人员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是建立规章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建立预先审查制度把政府信息能否公开、怎样公开、在什么范围公开、公开时限等,作为审查内容。通过预先审,严格控制不公开事项的范围,准确把握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和时限等,避免出现信息公开“失控”现象

三是建立主动公开制度,对应当让社会公众或者服务对象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事项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 

四是建立依申请公开制度。严格按照政府有关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确定依申请公开的事项、公开对象和范围,明确受理申请股室、方式和程序等,在规定时限内做出是否公开的答复。对不能公开的,及时做好解释说明

五是加强监督考核,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提供保障。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举报电话和意见信箱,建立评议考核制度,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明确考核标准,接受人民群众评议,坚决杜绝应公开而不公开、内容不实、违反程序和时限规定等行为。

2022以来,我中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2件,内容包括:1.办公地址、“三定”方案、领导名录、内设机构职责和联系电话等2.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指南3.中心开展科技知识培训及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情况4.农作物病虫害预报预测情况5.积极推行立体、循环、生态、高效种养模式而进行的相关工作6.精准扶贫、反腐倡廉工作开展情况及成效7.本部门工作过程中生成或掌握的其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政府信息等;对以上信息,我中心按要求,分门别类,规范整理,方便社会公开查阅。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2年,本单位没有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方面的信息。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2年,本单位未收到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故没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公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构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信息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后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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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2年,本单位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被申请提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单位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信息公开停留在工作表面,要更多的向深度进行挖掘;二是与群众切身利益、方便群众办事、群众关心关注的信息公开存在滞后性,信息公开要更加的及时。

下一步,我单位将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团队建设,开展业务人员培训,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的进行。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度,本单位无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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