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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市生态环境局宜城分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信息来源:襄阳市生态环境局宜城分局 发布时间:2022年01月18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相关要求,我局编制了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报告相关数据统计时限为202111日至20211231日。报告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进一步加强了关于网络平台及相关业务平台的保密与监管,坚持“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涉密信息不上网,公开信息不涉密”的工作纪律,全力保证我局的信息安全。经自查,今年,我局在网站上向社会公开发布的信息未发生泄密等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通过宜城市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全年共发布各类政务信息、环境信息108条,主要从三个方面提高主动公开针对性一是推展公开内容。对照基层政务公开事项目录,进一步扩展环境保护领域政务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内容,对环保政策、环境监管、环评审批、环境执法等内容坚持应公开尽公开。二是注重回应公众关切。主动回应群众关心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有效保障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及时更新环保督察反馈信息16条。三是及时调整更新内容。按照上级要求细化公开项目,满足公众查询要求。规范政策解读内容,按照要求设置政策问答形式,有针对性主动回复公众关心的民生问题。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按照《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准确把握政府信息适用范畴,坚持“一事一申请”原则2021年,我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2,均已办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要求,明确职责分工,按照各科室和每名工作人员的职能分工制定信息公开任务分工,保证信息公开及时畅通;严格保密制度和信息审核制度,对拟公布的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和领导审核,对涉密和审核不过的信息坚决不上网。

(四)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严守流程。严格按照政务公开平台发布各项流程,落实重要政府信息及热点问题定期有序发布机制,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网在信息公开中的平台作用,依照公众关注情况梳理、整合形成相关专项工作信息,以数字化、图片等方式予以展现。二是时时更新。严格环境监测信息发布,及时发布空气质量信息,定期公布我市水质情况信息,适时发布环境预警信息。

(五)监督保障机制

一是根据机构改革职能调整和工作需要,明确分管领导和专职工作人员,巩固完善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办公室牵头抓总、各科室密切配合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每项工作均细化分解到相关室、个人。二是完善分局政务信息公开各项制度,从严规范政务信息发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1年,我局在宜城市人民政府网发布各类信息108条。其中发布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政策解读7条,其他主动公开文件17条,公示公告24条,建议提案2条,其他政务信息公开58条。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1年,我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2件,均已办结。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本年度未收到与政务信息公开相关行政复议,收到复议后起诉类行政诉讼1起。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1

0

0

0

1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主要是信息公开内容不全、信息量不够,个别信息存在发布不及时等问题。2021年,我局针对这些问题采取了相应的改进措施,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学习和培训,认真贯彻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进行补充完善,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动有力。二是提高信息公开质量和水平,及时将涉及社会和民生民情的政府信息公开公布,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准确、规范,讲求实效。

2021年,通过生态环境系统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了新的进展,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策解读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和工作积极性不高。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们将采取以下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强化政策解读工作,明确解读要素、解读形式,加强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可视、可读、可感的方式解读。二是加强工作人员的学习培训,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责任到位、有序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度,本机关无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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