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1158671/2024-31238 | 分类: | 其他 | ||
| 发布机构: | 宜城市行政审批局 | 公开日期: | 2024-06-19 | ||
| 标题: | 宜城市本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2024年版) | ||||
| 文号: | 无 | 主题词: | |||
| 生效时间: | 终止时间: | 来源: | |||
序号 | 中介服务事项名称 | 涉及的审批事项名称 | 设定依据 | 审批部门 | 中介服务实施机构 |
一、由审批部门委托相关机构开展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7项) | |||||
1 | 项目申请报告技术评估、评审 |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等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 |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7年第2号);《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4年第12号);《工程咨询行业管理办法》;《工程咨询单位资信评价标准》 | 市发改局 | 已备案且具有相应资信的咨询机构 |
2 | 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 | 政府投资项目审批 |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20号);《政府投资条例》;《工程咨询行业管理办法》;《工程咨询单位资信评价标准》 | 市发改局 | 已备案且具有相应资信的咨询机构 |
3 | 初步设计及概算报告技术评审 | 政府投资项目审批 |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政府投资条例》;《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 | 市发改局 | 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 |
4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报告技术评估、评审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改委令2016年第44号) | 市发改局 | 已备案且具有相应资质的咨询机构 |
5 | 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 | 社会组织变更登记 |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1998年第250号);《湖北省社会团体登记管理办法》(省政府令2001年第217号);《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1998年第251号);《基金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04第400号) | 市行政审批局 | 会计师事务所 |
6 | 社会组织注销登记清算报告 | 社会组织注销登记 |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1998年第250号);《湖北省社会团体登记管理办法》(省政府令2001年第217号);《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1998年第251号);《基金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04第400号) | 市行政审批局 | 会计师事务所 |
二、由申请人委托相关中介机构开展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46项) | |||||
1 | 项目申请报告编制 |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 |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7年第2号);《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4年第12号);《工程咨询行业管理办法》;《工程咨询单位资信评价标准》 | 市发改局 | 已备案且具有相应能力的机构 |
2 | 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 政府投资项目审批 |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政府投资条例》;《工程咨询行业管理办法》;《工程咨询单位资信评价标准》 | 市发改局 | 已备案且具有相应能力的机构 |
3 | 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 | 政府投资项目审批 |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政府投资条例》;《工程咨询单位资信评价标准》 | 市发改局 | 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 |
4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报告编制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6年第44号) | 市发改局 | 具备编制节能报告能力的机构 |
5 | 验资报告 | 社会组织成立登记 |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1998年第250号);《湖北省社会团体登记管理办法》(省政府令2001年第217号);《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1998年第251号);《基金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04第400号) | 市行政审批局 | 会计师事务所 |
6 | 财务审计报告 | 社会组织变更登记 |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1998年第250号);《湖北省社会团体登记管理办法》(省政府令2001年第217号);《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1998年第251号);《基金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04第400号) | 市行政审批局 | 会计师事务所 |
7 | 矿产资源地质勘查储量核实报告编制 | 采矿权新设登记、变更登记、延续登记 | 《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1998年第241号);《矿产资源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土资发〔2003〕17号);《土地复垦条例》(国务院令2011年第592号);《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国土资源部令2012年第56号);《国务院关于印发矿产资源权益金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 国发〔2017〕29号);《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综〔2017〕35号)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具有相应能力的机构 |
8 |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修复方案编制 | 采矿权新设登记、变更登记、延续登记 |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1994年第152号);《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1998年第241号);《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的通知》(国土资发〔1999〕98号);《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1号);《国务院关于印发矿产资源权益金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 国发〔2017〕29号);《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推进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及生态复绿方案编制及评审工作的通知》(鄂土资办文〔2016〕22号)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具有相应能力的机构 |
9 | 节约集约专章 |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核发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的通知》(建规〔2002〕204号);《关于进一步规范省级重大建设项目选址工作的通知》(鄂建文〔2016〕41号)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具有资质的设计机构 |
10 | 矿山储量年报编制 | 采矿权新设登记、变更登记、延续登记 | 《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1998年第241号);《矿产资源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土资发〔2003〕17号);《土地复垦条例》(国务院令2011年第592号);《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国土资源部令2012年第56号);《国务院关于印发矿产资源权益金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 国发〔2017〕29号);《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综〔2017〕35号)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具有相应能力的机构 |
11 |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复绿方案编制 | 采矿权新设登记、变更登记、延续登记 | 《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1998年第241号);《矿产资源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土资发〔2003〕17号);《土地复垦条例》(国务院令2011年第592号);《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国土资源部令2012年第56号);《国务院关于印发矿产资源权益金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 国发〔2017〕29号);《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综〔2017〕35号)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具有相应能力的机构 |
12 | 生物多样性影响评价报告编制 | 在林业部门管理的地方级自然保护区建立机构和修筑设施审批 | 《野生动物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国务院令1994年第167号,2017年修订);《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修筑设施审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林业局令2018第50号);《湖北省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 |
13 | 竣工测绘成果报告 | 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中:(八)实行联合图审和联合验收。制定施工图设计文件联合审查和联合竣工验收管理办法。将消防、人防、技防等技术审查并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相关部门不再进行技术审查。实行规划、土地、消防、人防、档案等事项限时联合验收,统一竣工验收图纸和验收标准,统一出具验收意见。对于验收涉及的测绘工作,实行“一次委托、联合测绘、成果共享”。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 |
14 | 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含方案文本、项目指标报告、项目日照报告)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 《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应当提交使用土地的有关证明文件、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等材料。需要建设单位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建设项目,还应当提交修建性详细规划。对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和规划条件的,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七条:国家对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单位,实行资质管理制度。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商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湖北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三条:城乡规划及单独编制的各类专项规划和重要地段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批准前,审批机关应当组织专家和有关部门进行审查。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具有相应能力的机构 |
15 | 矿产资源勘查实施方案编制 | 探矿权新设登记、变更登记、延续登记 | 《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1998第240号公布,第653号令修订);《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规范矿产资源勘查实施方案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0〕29号);《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规范资源勘查审批登记管理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14号)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具有相应能力的机构 |
16 | 土地复垦方案 | 临时用地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七条 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需要临时使用国有土地或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批准。其中,在城市规划区内的临时用地,在报批前,应当先经有关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土地使用者应当根据土地权属,与有关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签订临时使用土地合同,并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临时使用土地补偿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复垦条例》第十一条 土地复垦义务人应当按照土地复垦标准和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规定编制土地复垦方案。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 |
17 | 重大建设项目选址论证报告编制 |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核发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的通知》(建规〔2002〕204号)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具有相应能力的机构。 |
18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17年第682号) | 市生态环境局 | 具备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能力的机构 |
19 | 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编制 | 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或扩大排污口的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22号公布,第47号令修改) | 市生态环境局 | 具有相应能力的机构 |
20 | 公路水运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图纸编制 | 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审批(已下放县道建设项目以及市级权限的港口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00年第279号,2019年修订);《湖北省交通建设管理条例》《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1号) | 市交通运输局 | 具有资质的设计机构 |
21 | 设计和施工方案 编制 | 占用、挖掘公路、公路用地或者使公路改线审批(本级只有乡道事项) |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2011年第593号) | 市交通运输局 | 具备国家相关资质要求的机构 |
22 | 在公路增设或改造平面交叉道口审批(已下放除高速公路以外的国道、省道、县道范围增设或改造平面交叉道口的审批) |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2011年第593号) | 市交通运输局 | 具备国家相关资质要求的机构 | |
23 | 设置非公路标志审批(已下放除高速公路以外的国道、省道、县道范围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设置非公路标志审批) |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2011年第593号) | 市交通运输局 | 具备国家相关资质要求的机构 | |
24 | 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及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或利用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涵洞铺设电缆等设施许可(本级只有乡道事项) |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2011年第593号) | 市交通运输局 | 具备国家相关资质要求的机构 | |
25 | 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许可(本级只有乡道事项) |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2011年第593号) | 市交通运输局 | 具备国家相关资质要求的机构 | |
26 | 技术评价报告编制 | 占用、挖掘公路、公路用地或者使公路改线审批(本级只有乡道事项) |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2011年第593号) | 市交通运输局 | 具备资质的实施技术 评价的机构 |
27 | 在公路增设或改造平面交叉道口审批(已下放除高速公路以外的国道、省道、县道范围增设或改造平面交叉道口的审批) |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2011年第593号) | 市交通运输局 | 具备资质的实施技术 评价的机构 | |
28 | 设置非公路标志审批(已下放除高速公路以外的国道、省道、县道范围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设置非公路标志审批) |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2011年第593号) | 市交通运输局 | 具备资质的实施技术评价的机构 | |
29 | 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及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或者利用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涵洞铺设电缆等设施许可(本级只有乡道事项) |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2011年第593号) | 市交通运输局 | 具备资质的实施技术 评价的机构 | |
30 | 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许可(本级只有乡道事项) |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2011年第593号) | 市交通运输局 | 具备资质的实施技术 评价的机构 | |
31 | 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报告编制 | 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已下放六级及以下不跨县、区的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 《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35号) | 市交通运输局 | 具备条件的机构 |
32 | 涉水工程施工通航安全保障方案编制 | 通航水域岸线安全使用和进行水上水下活动许可(已下放可供通航500吨级以下船舶的水域或者岸线上进行水上水下作业或者活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作业和活动通航安全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24号);《涉水工程施工通航安全保障方案编制与技术评审管理办法》(海通航〔2019〕147号) | 市交通运输局 | 具有条件的机构 |
33 |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 |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 | 市水利和湖泊局 | 具有相应能力的中介 机构 |
34 | 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编制 | 非防洪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水利部关于加强非防洪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水讯〔2017〕359号);《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导则》(SL520-2014) | 市水利和湖泊局 | 具有相应能力的中介 机构 |
35 | 采砂可行性论证报告编制 | 河道采砂许可 | 《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01年第320号);《湖北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 | 市水利和湖泊局 | 具有相应能力的中介 机构 |
36 |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编制 | 取水许可 |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06年第460号,2017年修订);《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水利部令2015年第47号) | 市水利和湖泊局 | 具有相应能力的中介 机构 |
37 | 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报告编制 | 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批 | 《水利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管理暂行办法》(水规计[2003]344号);《湖北省公益性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办法》;《全国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大型排涝泵站改造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节水改造项目建设管理办法》 | 市水利和湖泊局 | 具有相应资质的勘测 设计单位 |
38 | 生物多样性影响评价报告编制 | 在林业部门管理的地方级自然保护区建立机构和修筑设施审批 | 《野生动物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国务院令1994年第167号,2017年修订);《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修筑设施审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林业局令2018第50号);《湖北省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 |
39 | 馆藏文物修复、复制、拓印及藏品取样分析方案编制 | 馆藏文物修复、复制、拓印及藏品取样分析审批 | 《文物复制拓印管理办法》(文物政发〔2011〕1号 );《关于发布<可移动文物修复管理办法>的通知》 (文物博发〔2014〕25号) | 市文旅局 | 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 |
40 | 文物影响评估报告及文物保护方案编制 | 建设工程文物保护和考古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 | 市文旅局 | 具有相应资质或专业技术能力的机构 |
41 | 放射诊疗设备防护性能检测报告和场所检测报告 | 放射诊疗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卫生部令第46号公布,国家卫生计生委令第8号修正) | 市行政审批局 | 具备相应资质的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 |
42 | 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评价 | 放射诊疗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卫生部令第46号公布,国家卫生计生委令第8号修正) | 市行政审批局 | 具备相应资质的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 |
43 | 以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登记验资 | 企业设立、变更、注销登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国家工商总局令2014年第64号) | 市市场监管局 | 会计师事务所 |
44 | 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 | 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6号,2015年修订) | 市行政审批局 | 具有相应专业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 |
45 | 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 | 临时占用林地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林业局令2015年第35号)第7条第(四)款;《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资格认证管理办法》第3条 | 市行政审批局 | 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 |
46 | 伐区调查作业设计 | 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五十八条,《湖北省林木采伐技术规程》第6条第(二)款;《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资格认证管理办法》第3条 | 市行政审批局 | 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