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1158671/2024-29147 | 分类: | 标准 | ||
| 发布机构: | 宜城市行政审批局 | 公开日期: | 2024-03-08 | ||
| 标题: | 宜城市政务服务帮办代办制度 | ||||
| 文号: | 无 | 主题词: | |||
| 生效时间: | 终止时间: | 来源: | |||
为进一步深化政务服务改革,完善服务机制,创新服务方式,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一对一”帮办代办服务,构建主动为民服务模式,最大限度减少企业和群众跑动次数,不断优化政务服务环境,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帮办代办范围、原则
帮办是指在接受申请人咨询、协助准备齐全材料后,帮办工作人员带领申请人到相关窗口办理业务。代办是指申请人在准备齐全材料并完成材料交接手续后,由代办工作人员全程代替办理。
(一)帮办代办事项范围:在湖北政务服务网公布的政务服务事项。因特殊原因不能到达现场办理的可以申请上门服务(仅限于宜城市城区)。
(二)帮代办原则:自愿委托、无偿服务、协同联动、依法依规原则。
二、双方职责
申请人可根据需要,在帮代办范围内自主选择全程或部分委托帮代办。
(一)申请人主要职责
1.明确申请人,保持相对稳定,如有变动,及时告知帮代办工作人员;
2.负责及时、真实、充分地提供相关申报材料,与帮代办工作人员共同做好申报材料整理工作;
3.根据审批部门提出的要求,及时对申报材料修改或补充;
4.审批环节必须由申请人到场的,应及时到场;
5.负责按规定及时交纳各类规费。
(二)帮代办工作人员主要职责
1.指导申请人熟悉办事流程及办事指南,按实际情况协助编排审批进度计划;
2.指导协助申请人准备申报材料,提供审批事项申报材料清单、需填报的表单,并指导申请人填写,按报批流程,将申报材料递交相关审批窗口办理;
3.对审批过程进行跟踪,及时向申请人反馈办理进展情况,做好与审批窗口及相关单位的沟通;
4.及时发现并协调处理审批中出现的问题;
5.做好帮代办事项相关资料的整理、保管和移交工作。
三、工作流程
(一)咨询辅导。帮代办工作人员应认真接待办事企业和群众,及时告知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办事流程,认真履行一次性告知、首问负责制,根据企业和群众需要主动提供相关咨询答复、业务分流、窗口引导、网上操作、查询评价等便民服务。
(二)委托代办。对有帮办意向的企业和群众,当场审查其现有材料是否齐全,对于材料齐全的政务服务事项,帮代办工作人员引导申请人去窗口办理;对于材料不齐全的政务服务事项,帮代办工作人员指导帮助申请人完成各项材料补充,并引领至窗口办理。对有代办意向的企业和群众,帮办代办小组与申请人签订《政务服务代办委托书》后,对于材料齐全的政务服务事项,完成材料交接,由帮代办工作人员代替申请人完成事项办理;对于材料不齐全的,帮代办工作人员一次性告知缺少的材料以及补齐材料的途径或方法,方便申请人快捷补齐材料,待材料齐全后,帮代办工作人员代替申请人完成事项办理。
(三)结果交付。帮代办工作人员应根据企业和群众需求,采取当面递交、邮寄等方式及时送达相关证照文件。当面递交的,应由委托人在帮办代办服务办结单上签字确认;邮寄送达的,帮代办工作人员应做好邮寄记录,待企业和群众签收确认后,帮办代办服务自然终止。
(四)终止帮办代办服务情况:
(1)委托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内容不实;
(2)申请材料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且不能补正的;
(3)委托人未能及时缴纳各类行政事业性规费;
(4)委托人提出暂停委托帮办代办服务;
(5)政策性调整;
(6)其他应终止的情形。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帮办代办窗口工作人员要有强烈的担当意识和服务意识,熟悉各窗口布局、业务范围、办事流程,做好与业务窗口相关人员的有效对接,以热情的态度、文明的礼仪为办事群众提供优质的服务。
(二)建立部门联动。对帮办代办服务中遇到的难点、堵点问题,及时召开协调会议,明确解决问题的途径,帮助企业和群众尽快办理审批手续。
(三)加强业务培训。对帮办代办工作人员要加强业务培训,熟悉进驻业务事项,掌握办理事项所需提供的材料,做到办理事项明、办理材料清、服务能力强、服务态度优、服务效率高的要求,更好地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便利的政务服务。
(四)强化宣传推广。通过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加大对帮办代办服务工作的宣传,让企业和群众广泛了解和接受帮办代办服务,在全市营造清政亲商的良好舆论氛围。
宜城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
“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
2024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