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名称:宜城市发展和改革局
机构地址:宜城市自忠路156号
电话:0710-4212695
机构职能 :
市发展和改革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承担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安全、新闻宣传、政务信息、政务公开、电子政务、信访、综治、财务、资产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二)人事股。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党群、意识形态、人才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
(三)发展规划和综合股。组织研究提出全市重大发展战略、经济结构调整政策和重大生产力布局建议,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市级发展规划。统筹衔接市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市级发展规划。统筹市级规划编制立项。提出全市新型城镇化战略、规划和城乡融合发展政策建议。组织拟订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提出执行情况报告。开展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预测预警,分析研究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形势,及时提出措施建议。提出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负责组织起草综合性文件。负责相关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工作,提出相关评估评价意见和改进措施建议。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工作。
(四)工交能源和环资股(市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提出全市推进工业结构战略性调整、促进工业协调发展的建议,组织拟订跨部门的工业发展措施。组织拟订引导工业发展的产业政策,监督检查政策落实情况。统筹工业发展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按规定权限做好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工作。拟订全市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及可持续发展的规划方案并组织实施。综合分析高技术产业发展态势,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规划。协调全市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体系建设。组织推动技术创新和产学研联合。组织拟订国民经济动员计划,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统筹全市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发展计划的衔接平衡,提出综合交通发展的有关政策建议。负责境内铁路、公路、水运、航空等建设项目的审查和报批工作,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综合分析高技术产业发展态势,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规划。协调全市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体系建设。组织推动技术创新和产学研联合。研究提出全市能源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组织拟订能源行业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产业政策,提出相关体制改革的建议。负责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行业管理。提出火电、核电、水电、电网和新能源发展布局及项目审核意见,负责相关固定资产投资管理。协调推进能源科技进步和能源装备工作。协调农网升级改造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并组织实施能源发展规划,负责编制全市年度电力规划及电量平衡计划并组织实施,监测分析和协调处理日常电力运行作。参与协调有关电价的测算报批和监管工作。依法管理供电区域划分工作。履行电力监督检查权和电力行政执法权。履行政府能源对外合作和管理职能,负责煤炭行业管理和总量控制工作。
拟订和组织实施绿色发展相关规划和政策,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承担生态文明建设相关工作。拟订并协调实施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循环经济政策规划,提出全市能源消费控制目标并组织实施。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组织协调重大节能减排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五)财贸粮食和社会事业股(信用建设股)。研究分析财政货币政策的执行情况并提出建议。提出直接融资的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申报核准非上市公司发行企业(公司)债券。协调推进股权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的发展。参与物流业、商贸流通领域重大项目的规划布局与审核。负责全市重要商品总量平衡的监控和协调。研究提出全市服务业发展战略和措施,组织编制并指导实施服务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服务业经济运行情况的监测、分析。负责全市服务业建设项目的管理工作。组织申报全市利用国外贷款项目并指导监督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组织申报全市重要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计划,并指导监督计划执行。负责全市粮食流通调控工作和粮食收购资格审批。协调跨区域粮食流通的合作与交流。承担全市粮食流通统计、监测预警和市本级应急管理及储备粮油管理工作。拟订全市粮油产业发展规划。贯彻执行国家、省、襄阳市粮油产业政策,承担市服务业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综合提出全市文化、教育、卫生、体育、医疗、养老等社会事业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和协调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的重大问题。审核社会事业发展领域重大项目和各级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项目,做好社会事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工作。
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市委、市政府决议、决定,拟定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统筹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制度设计,起草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范性文件。统筹全市信用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编制发布信用信息目录、协调推进全市信用信息的归集、共享、公开和应用。研究培育全市信用服务市场发展及推动市场行为规范工作。研究推进诚信教育、诚信文化、信用宣传等社会诚信环境营造工作,指导协调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承担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六)固定资产投资股。研究全市固定资产投资调控政策,提出计划期内投资总规模、结构和资金来源,监测分析投资状况。做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放管服”工作。提出投资体制改革建议,全面推行在线审批。优化民间投资环境,有序推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统筹推进全市重大项目谋划和前期工作,建设全市重大项目储备库。委托咨询评估机构对归口市级政府投资项目进行评审,负责市级权限内归口投资项目审批和概算管理工作。组织归口中央、省预算内项目资金计划申报。负责市本级年度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编制工作。
(七)农村经济和区划股。提出全市农村经济和生态保护与建设发展建议。衔接平衡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固定资产投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监督检查投资计划执行情况。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形势,加强相关趋势研判,提出调控措施和建议。参与研究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增加农民收入、优化农业生产力布局等重大问题,提出有关建议。拟订并组织实施老少边贫及其他特殊困难地区经济发展规划和政策,编制易地扶贫搬迁、以工代赈规划并组织实施。提出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政策措施。推进重点流域综合治理和流域经济发展。组织编制重特大自然灾害灾后恢复重建计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编制全市农业综合区域规划和农业区域资源综合规划。负责全市农业自然资源的依法综合管理。承担市农业资源区划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区域经济发展规划和措施。协调落实国家关于长江经济带、汉江生态经济带的战略部署。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区域经济发展重大战略、规划和政策。协调国土整治、开发利用和保护政策。
(八)重点项目建设股。拟订全市重点项目建设计划。组织推进全市重点项目建设,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九)物价管理股。贯彻执行国家和省价格政策。研究提出市本级重要商品和要素价格并组织实施。拟订并组织实施重要商品价格相关政策。拟定少数本级政府管理的商品价格。承担职责范围内的价格公共服务工作。监测预警价格变动,提出价格调控目标和政策建议。贯彻落实行政事业性和经营服务性收费改革政策,研究提出改革实施意见及收费标准。贯彻执行国家、省成本调查监审的制度和办法,承担国家和省下达的重要行业、重要农产品成本调查。建立市场价格监测预警体系,及时发布价格信息,引导经营者价格行为。协调指导涉案、涉纪、涉税等价格认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