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1158671/2025-23848 | 分类: | 卫生 | ||
| 发布机构: | 宜城市卫生健康局 | 公开日期: | 2025-09-09 | ||
| 标题: | 宜城市卫生健康局关于对市政协七届四次会议第79号提案的答复意见 | ||||
| 文号: | 宜卫健答字〔2025〕4号 | 主题词: | |||
| 生效时间: | 终止时间: | 来源: | |||
尊敬的喻泽锋委员、张晓琼委员、胡富贵委员:
你们在市政协七届四次会议上《关于出台落实优化生育政策及完善生育配套支持设施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你们提到群众经济负担重、儿童无人照料,以及女性难以平衡家庭与工作的关系,是制约育龄家庭生育意愿的关键因素。近年来,我市出生人口呈现下降趋势,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人口问题,已将优化生育政策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正在加快构建涵盖经济减负、服务保障等多维度的综合支持措施。
一、关于“出台优化生育支持政策”的建议
(一)生育补贴。6月下旬,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出台了《育儿补贴制度实施方案》,2025年1月1日起,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3周岁以下婴幼儿发放补贴,每月300元,至其年满3周岁。省里相关部门正在起草我省统一的育儿补贴操作方案,待我省方案出台后,我局将按照上级的统一安排,抓好贯彻落实。
(二)孕检服务。我市已实行免费婚前孕前检查,对育龄群众提供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等“一站式”健康服务,免费建立孕前档案并提供免费指导服务。
二、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托幼服务发展”的建议
近年来,我市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多种形式增加托育服务有效供给,基本形成了以公办幼儿园为主渠道,民办幼儿园、托育中心为重要依托,社区“嵌入式”临时托点为补充的三层供给体系。我市现有提供托育服务机构总数64个(其中普惠性53家),可提供托位2105张,每千人常住人口托位数4.5个。截至6月,全市现在托婴幼儿321人,实际收托婴幼儿897人次。
三、关于“完善生育休假制度”的建议
2021年11月,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修正了《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其中对产假、配偶护理假、育儿假等问题作出了规定。我市积极落实生育休假政策,用人单位对职工结婚登记、婚前医学检查、产检时间给予保障,并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严格落实职工产假、护理假、育儿假,休假期间视为出勤,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目前未收到相关反映。
感谢你们对我市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宜城市卫生健康局
2025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