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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公开日期: | 2019-08-09 | |||
| 标题: | 宜城市发展和改革局公告 (2019)第2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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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效时间: | 终止时间: | 来源: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和《湖北省价格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将宜城城区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及建立价格联动机制听证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举行时间、地点
时间:2019年8月23日上午9时
地点:原市物价局六楼会议室
二、听证方案要点
(一)价格调整方案
气量分档:第一档年用气量为400 立方米以内、第二档年用气量为401-600立方米、第三档年用气量为600立方米以上。
方案一:第一档、第二档和第三档气价比为1︰1.1︰1.4。调整后第一档价格为2.55元/立方米,第二档价格为2.805元/立方米,第三档价格为 3.57元/立方米。
方案二:第一档、第二档和第三档气价比为1︰1.2︰1.5。 调整后第一档价格为 2.52元/立方米,第二档价格为3.024元/立方米,第三档价格为3.78元/立方米。
继续对使用天然气的低保困难户给予优惠:每年用气240立方米以内的,气价仍按2.19元/立方米价格执行,超过240立方米的按第一档价格执行。
(二)宜城城区居民用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
为及时反映天然气市场价格变动情况,提高政府定价的透明度,拟建立宜城城区居民用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
当上游调整居民用气门站价格,且价格波动幅度每立方米高于0.1元时,启动联动机制。由价格主管部门按照联动公式计算居民用气销售价格调整额,居民各档用气价格统一按照调整额调整。调整方案报市政府审定后,对外公布实施,不再另行听证。联动公式如下:
居民用气销售价格调整额=(调整期居民用气综合门站价格-基期居民用气综合门站价格)/(1-供销差率)
供销差率按照《湖北省天然气短途管道运输和配气价格管理办法》(鄂发改规〔2019〕1号)规定标准执行。
因天然气经营企业配气成本变化,需要对居民用气销售价格进行调整时,履行价格听证程序,并报市政府审定后实施。
三、听证会参加人(19人)
(一)消费者13人
张方国 维罗纳汽车旅馆(政协委员)
杨健健 宜城市工商联(政协委员)
刘正涛 鄢城办事处陆公坝社区(人大代表)
余小清 农业植保站(人大代表)
夏 特 宜城市污水处理厂
王辅涛 宜城市窑湾社区
龙爱国 宜城市五条路社区
陈顺太 宜城市东街社区
胡家春 宜城市九龙社区
何小勇 宜城市紫阳观社区
代元生 宜城市自忠路居委会
郑士全 宜城市腊树村
龚建华 宜城市供电公司
(二)经营者1人
周 平 宜城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三)政府部门及社会组织3人
孟爱东 市消费者委员会
徐海燕 市行政审批局
孙康友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四)专家学者1人
辛玉升 市司法局
(五)利益相关方1人
章 军 市燃气协会
四、听证会听证人
欧平阳 市发改局副局长
赵卫东 市发改局副局长
李新红 市发改局成本监审负责人
何建华 市发改局副主任科员
特此公告
宜城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