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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局对“三公”经费实行“四制”管理效果好

发布时间:2014年11月24日
索引号: 011158671/2014-14238 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宜城政府网 公开日期: 2014-11-24
标题: 林业局对“三公”经费实行“四制”管理效果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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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通讯员冯淑明 薛云飞报道:为了加强“三公”经费的管理,节约开支,今年以来,市林业局对 “三公”经费实行“四制”管理,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实行审批制。该局在公务接待活动中使用统一制作的《公务接待单》,实行一餐一单一函一单事前审批制,并按规定实行编号管理登记,公务用餐实行派单制,由分管机关的副局长签字方可就餐,并严格控制陪客人数,控制接待标准,减少餐桌上的浪费。

二是推行公示制。每月5日前将上个月的“三公”经费实际发生情况在党务公开栏内进行公示,自觉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

三是建立台账制。该局设计了机关《“三公”经费台账》、《公务接待清单》、《公车运行清单》和《因公出国(境)清单》,每月对“三公”经费开支情况进行汇总。公务接待清单内容主要包括接待对象的单位、姓名和职务,公函号、公务活动内容,接待的时间、地点、桌数、开支标准和陪餐人员等情况;公车运行清单内容主要包括时间、事由、路线、使用人、车牌号、驾驶员、修理费、燃油费、保险费、购置费等情况;因公出国(境)清单内容主要包括时间、人员、事由、地点、费用和审批情况。

四是实施月报制。每月10日前,认真填写《林业局“三公”经费使用情况月报表》向市纪委四分局和党风室报送“三公”经费使用情况。月报表内容主要包括国内公务接待人数及费用,公车购置及使用费用,出国(境)人数及费用等情况。

2014年上半年,该局 “三公”经费比去年同期减少1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比去年同期下降30%,公务用车费比去年同期下降30%,公款出国(境)零发生,公款吃喝、奢侈浪费等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编审:李锋 责任编辑:新宜  校对:姚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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