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1158671/2026-02425 | 分类: | 财政 | ||
| 发布机构: | 中共宜城市委政法委员会 | 公开日期: | 2026-01-06 | ||
| 标题: | 中共宜城市委政法委员会2026年本级预算 | ||||
| 文号: | 无 | 主题词: | |||
| 生效时间: | 终止时间: | 来源: | |||
中共宜城市委政法委员会2026年本级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6年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一)预算收入情况
(二)预算支出情况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
二、2026年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入预算
(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三)财政拨款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三、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四、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五、202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六、2026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七、2026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八、其他相关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政府债务情况
(五)预算绩效情况
第三部分 2026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政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政法工作各方面和全过程。
(二)定期研究部署全市政法工作,加强对政法工作的督查。统筹推进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加强过硬政法队伍建设,深化政法智能化建设,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三)指导协调全市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分析研判社会稳定形势。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全市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四)协调政法部门做好涉及国家政治安全重要事项和重大问题的联动处置。协调指导全市反邪教工作。
(五)负责全市平安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研究制定并推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大政策措施。指导协调扫黑除恶、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排查整治、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和重点领域、行业、物品安全管理等工作。组织推动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特殊人群服务管理、护路护线联防等工作。指导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工作。指导全市见义勇为工作。
(六)监督和支持政法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密切配合,依法协调督导重大、敏感案件的办理和政法部门在执行法律、政策中出现的重大争议事项。协调督导政法部门依法办理涉法涉诉信访事项。组织政法部门开展案件评查工作。对政法部门重大执法活动和事项进行备案。
(七)组织研究政法领域改革中带有方向性、倾向性和普遍性的重大问题,深化政法领域改革。协助做好法官、检察官员额管理和惩戒工作。参与有关地方规范性文件的起草、修改工作。
(八)指导协调全市政法部门媒体网络宣传工作。指导协调政法部门做好涉及政法工作和社会稳定的网络舆情监控分析、引导和应急处置等工作。
(九)指导推动全市政法系统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组织指导全市政法队伍的教育、培训等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协助党委及组织部门管理政法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
(十)统筹规划和组织推进全市政法智能化建设。
(十一)代管宜城市法学会。
(十二)指导镇(街道)政法委员的工作。
(十三)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政法委为行政单位, 编制15人,工勤编制1人,退休人员16人。内设置7个职能股室,即办公室、政治处、执法监督股、政治安全和反邪教协调股、维稳指导股、综治督导股(专项行动办公室、市护路护线联防办公室)、政法智能化建设股。
第二部分 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6年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预算收入情况
2026年预算收入841.6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22.64万元。(二)预算支出情况
2026年预算支出841.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5.44万元,占43%;项目支出476.22万元,占57%。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296.45万元。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5年预算数为375.2万元。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19.02万元。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23.87万元。
5、公共安全支出(类)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23万元。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11.94万元。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0.18万元。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6.65万元。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2025年预算数为26.35万元。
10、公共安全支出(类)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国家司法救助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59万元。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26年部门预算收入为841.66万元,比2025年预算数941.52万元减少99.86万元,减少12%。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政府投资项目金额减少。
2026年部门预算支出为841.66万元,比2025年预算数941.52万元减少99.86万元,减少12%。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政府投资项目金额减少。
二、2026年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一)财政拨款收入预算
2026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为822.64万元,占当年预算拨款100%,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22.64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2026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822.64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71.65万元,公共安全支出8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9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6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6.35万元。
(三)财政拨款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26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841.66万元,比2025年预算数减少了99.86万元,减少了12 %,预算收支变动主要原因是政府投资项目金额减少。
三、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22.6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71.65万元,占82%;其他公共安全支出82万元,占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99万元,占4%;卫生健康支出6.65万元,占1%;住房保障支出26.35万元,占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较2025年预算数减少28.23万元,增加/减少了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减少。
四、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65.4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33.93万元,占91%;商品和服务支出29.67万元,占8%;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84万元,占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较2025年增加17.87万元,增加5 %,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及工资正常晋级晋档。
五、202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六、2026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6年“三公”经费预算总额6.9万元,比2025年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加/减少0 %。主要原因是工作开展需要,维持不变。
1. 公务接待费6.9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加/减少0 %。主要原因是工作开展需要,维持不变。
2.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加/减少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加/减少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加/减少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已车改,没有公务用车。
3.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加/减少0 %。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车(境)人员。
七、2026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预算。
八、其他相关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为18.9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2.05万元、印刷费0万元、水电费0万元、邮电费0万元、物业管理费0万元、差旅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维修(护)费0万元、租赁费0万元、会议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6.9万元、劳务费0万元、工会经费0万元、福利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万元、办公设备购置费0万元。比2025年减少3.85万元,减少20 %,主要原因是办公费用减少。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26年采购预算安排217.34万元,比上年减少74.06万元,减少34 %,主要原因是政府投资项目金额减少。
其中货物类政府采购预算1.54万元,主要是打印机及空调等支出:工程类政府采购预算200万元,主要是综治中心办公楼改造及宜城市视频分析平台升级改造项目支出;服务类政府采购预算15.84万元,主要是印刷费及复印纸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房屋:办公用房由市委、市政府统一调配使用,产权、管理权在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通用设备:办公设备 131台/套,价值1673618.65元。车辆0辆:价值0元。专用设备:0台/套,价值 0元。家具工具:293个,台等,价值583660元。软件:0套,价值0元。土地使用权:0 处,名义价值0 元;无形资产(计算机软件)10756221元。
(四)政府债务情况
2026年无政府债务。
(五)预算绩效情况
2026年本单位共7个其他运转类项目,5个特定目标类项目,分别为:
1、襄阳维稳站工作经费项目,金额7.5万元。总体绩效目标是:顺利推进劝阻进京赴省上访人员,依法依规完成劝阻进京赴省上访人员,加强项目资金使用效率,确保质量效益与预算申报绩效目标相一致,进一步规范预算项目资金使用,确保在项目计划期内完成预期效益,具体表格见附件。
2、向上争资工作经费项目,金额2万元。总体绩效目标是:明确项目目标,挖掘潜在资金渠道,提高项目的可行性,确保在项目计划期内内完成预期效益,具体表格见附件。
3、综治中心信息化运维技术服务费,金额15万元。总体绩效目标是:顺利推进 综治中心信息化平台日常正常运行,依法依规完成 综治中心信息化平台日常正常运行,加强项目资金使用效率,确保质量效益与预算申报绩效目标相一致,进一步规范预算项目资金使用,确保在项目计划期内完成预期效益,具体表格见附件。
4、综治协调专项工作经费(领导包干经费)项目,金额6万元。总体绩效目标是顺利推进综治协调工作进行,依法依规完成综治协调工作,加强项目资金使用效率,确保质量效益与预算申报绩效目标相一致,进一步规范预算项目资金使用,确保在项目计划期内完成预期效益,具体表格见附件。
5、平安建设经费项目,金额24.8万元。总体绩效目标是顺利推进维护社会平安建设,依法依规完成社会平安建设任务,加强项目资金使用效率,确保质量效益与预算申报绩效目标相一致,进一步规范预算项目资金使用,确保在项目计划期内完成预期效益,具体表格见附件。
6、劳务派遣专项工作经费,金额9.72万元。总体绩效目标是顺利推进负责日常工作临聘人员工作经费,依法依规完成负责日常工作临聘人员工作经费,加强项目资金使用效率,确保质量效益与预算申报绩效目标相一致,进一步规范预算项目资金使用,确保在项目计划期内完成预期效益,具体表格见附件。
7、人民防线建设经费项目,金额24.5万元。总体绩效目标是顺利推进 突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安全工作队伍、校园安全文化建设和学校安全工作长效机制建立和完善各项重点工作,依法依规完成 突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安全工作队伍、校园安全文化建设和学校安全工作长效机制建立和完善各项重点工作,加强项目资金使用效率,确保质量效益与预算申报绩效目标相一致,进一步规范预算项目资金使用,确保在项目计划期内完成预期效益,具体表格见附件。
8、政法委政府投资项目,金额200万元。总体绩效目标是指综治中心办公楼改造项目及宜城市视频分析平台升级改造项目,更好的服务人民群众,取得较好社会效果,确保质量效益与预算申报绩效目标相一致,进一步规范预算项目资金使用,确保在项目计划期内完成预期效益,具体表格见附件。
9、扫黑除恶专项工作经费项目,金额23万元。总体绩效目标是顺利推进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依法依规完成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加强项目资金使用效率,确保质量效益与预算申报绩效目标相一致,进一步规范预算项目资金使用,确保在项目计划期内完成预期效益,具体表格见附件。
10、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以奖代补”资金项目,金额85.68万元。总体绩效目标是救助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家庭,确保这一特群体安全稳定,取得较好社会效果,确保质量效益与预算申报绩效目标相一致,进一步规范预算项目资金使用,确保在项目计划期内完成预期效益,具体表格见附件。
11、司法救助本级配套资金项目,金额59万元。总体绩效目标是指国家向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而生活面临击破困难的当事人、证人(限于自然人)等,即时支付救助金,确保这一特群体安全稳定,取得较好社会效果,确保质量效益与预算申报绩效目标相一致,进一步规范预算项目资金使用,确保在项目计划期内完成预期效益,具体表格见附件。
12、见义勇为资金项目,金额19.02万元。总体绩效目标是指用于表彰先进个人、先进集体支出,确保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平稳可控、不发生影响社会稳定因素,确保质量效益与预算申报绩效目标相一致,进一步规范预算项目资金使用,确保在项目计划期内完成预期效益,具体表格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6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预算公开表见附件。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市委政法委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指市委政法委用于开展日常工作及相关政策的项目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公共安全支出(项):指市委政法委用于救助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家庭及国家向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而生活面临击破困难的当事人、证人支付救助金等工作任务的项目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指市委政法委用于干部职工养老保险方面的支出。
(六)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市委政法委用于干部职工医疗保险方面的支出。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