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宜城发布
    宜城公安
  • 宜城发布
    宜城文旅之声
    宜城公安
    宜城文旅之声(视频号)
    法治宜城

【字体: 打印

宜城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2025年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5年01月10日
索引号: 011158671/2025-06640 分类: 财政
发布机构: 宜城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公开日期: 2025-01-10
标题: 宜城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2025年预算公开
文号: 主题词:
生效时间: 终止时间: 来源:

宜城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2025年部门预算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5年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一)预算收入情况

(二)预算支出情况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

二、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入预算

(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三)财政拨款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三、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四、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五、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六、2025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七、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八、其他相关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政府债务情况

(五)预算绩效情况

第三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认真贯彻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加强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关问题的调查研究,向上级综治组织和本地区党委,政府及综治委提出政策建议。

2、组织协调辖区内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协调推动实有人口服务管理、特殊人群服务管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铁路护路联防等涉及多个部门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事项的解决。

3、组织协调本地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

4、协调指导推动辖区内网格化管理工作的落实。

5、对辖区内各地各部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开展综治工作(平安建设)考核评价。

6、掌握辖区内各地各部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进展情况,组织开展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形势的整体研判、动态监测,并提出督办建议。

7、依托综治信息系统、综治视联网、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系统实现对辖区内社会治安状况的实时监控、分析研判等。

8、上级综治组织和同级党委、政府及综治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综治中心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编制6人,工勤编制0人,退休人员0人。内设置1个职能股室,即办公室。

三、部门预算组成单位有

纳入综治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宜城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5年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预算收入情况

2025年预算收入90.65万元,与2024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7.5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0.65万元,占本年收入100 %;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事业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

(二)预算支出情况

2025年预算支出90.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0.65万元,占88.97%;项目支出10万元,占11.03%。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63.14万元。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0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6.3万元。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3.15万元。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0.05万元。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2.16万元。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5.85万元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收90.65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83.07万元增加7.58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新增一名人员2025年部门预算支出90.65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83.07万元增加7.58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新增一名人员

二、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一)财政拨款收入预算

2025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为90.65万元,占当年预算拨款100%, 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0.65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2025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90.65万元。其中事业运行支出63.14万元,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1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1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85万元,公共安全支出3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90.65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增加7.58万元,增加8.36%,预算收支变动主要原因新增一名人员。

三、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0.6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3.1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的80.6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的10.48%,卫生健康支出2.1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的2.38%,住房保障支出5.8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的6.46%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24年预算数增加7.58万元,增加8.36 %。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新增一名人员

四、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0.6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2.85万元,包括:基本工资46.59万元、津贴补贴18.32万元、奖金20.4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6.3万元,职业年金缴费3.15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1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05万元,住房公积金5.85万元

公用经费7.8万元,包括:办公费7.8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较2024增加17.18万元,增加18.9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及公用经费增加

五、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2025“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5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

2025“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24年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加(减少)0%增加(减少)主要原因是保持不变

七、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八、其他相关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7.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7.8万元、印刷费0万元、电费0万元、邮电费0万元、物业管理费0万元、差旅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维修(护)费0万元、租赁费0万元、会议费0万元、培训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劳务费0万元、委托业务费0万元、工会经费0万元、福利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比2024年增长7万元,增长率为875%,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调整为公用经费,导致公用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25政府采购预算安排5万元,比2024政府采购预算安排11.9万元减少6.9万元,减少57.98%。其中货物采购0.5万元,工程采购0万元,服务采购4.5万元。2025政府采购预算安排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服务采购中印刷费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房屋:办公用房由市委、市政府统一调配使用,产权、管理权在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办公用房0平方米,价值0元;业务用房0平方米,价值0元;其他房屋0平方米,价值0元。合计房屋面积0平方米,价值0元。通用设备:办公设备3台/套,价值12880元。车辆0辆:价值0元。专用设备:0台/套,价值0元。家具工具:0个,台等,价值0元。软件:0套,价值0元。土地使用权:0处,名义价值0元。

(四)政府债务情况

2025年无政府债务。

(五)预算绩效情况

综治工作经费项目,金额10万元。总体绩效目标是顺利推进综治中心日常工作正常开展,依法依规完成综治及网格管理任务,加强项目资金使用效率,确保质量效益与预算申报绩效目标相一致,进一步规范预算项目资金使用,确保在项目计划期内完成预期效益,具体表格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预算公开表见附件。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市委政法委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指市委政法委用于开展预算改革、预算绩效管理、预算编制、研究制定相关政策的项目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指市委政法委用于预算绩效管理等开展其他政法委事务工作任务的项目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指市委政法委用于干部职工养老保险方面的支出。

(六)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市委政法委用于干部职工医疗保险方面的支出。

(十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字体: 打印 收藏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