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1158671/2017-07445 | 分类: | 其他 | ||
| 发布机构: | 宜城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17-11-01 | ||
| 标题: | 宜城市政协机关2017年财政预算说明 | ||||
| 文号: | 无 | 主题词: | |||
| 生效时间: | 终止时间: | 来源: | |||
一、单位基本情况
1、政协机关相关机构和人员情况
专门委员会设置:提案委员会、经济技术委员会、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教文体卫委员会、社会法制委员会、三胞联谊对外经济联络委员会、文史资料委员会、委员工作委员会、研究室;内设机构:人事科、综合科、秘书科、离退休人员工作科。在职32人,离退休23人,聘用人员3人,选聘大学生2名。共计60人。
2、职责定位
市政协办公室是政协宜城市委员会的办事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政协宜城市委员会全体会议、常务委员会、主席会议、常务委员会专题座谈会和专门委员会的会务工作。
(二)组织实施政协宜城市委员会全体会议、常务委员会会议、主席会议的决议、决定。
(三)负责市政协委员调查、视察、考察、参观、座谈、研讨等日常活动的秘书、联络、服务和具体实施工作。
(四)调查研究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的政策,调查研究县(市)区及乡镇政协工作经验、共性问题及解决办法。
(五)负责政协工作的对内对外宣传。
(六)负责收集并向市委、市政府及其部门反映政协委员及各界人士的意见和建议,并了解受理、批办和落实情况。
(七)负责联系市政协委员、在宜省市政协委员、人民团体和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互相配合,协调工作。
(八)负责市政协开展活动的后勤保障工作。
(九)负责权限范围内的人事任免。
(十)负责市委、市政府交付的重大事项的联系和办理工作。
(十一)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2017年我单位部门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进一步深化部门预算管理,优化资金投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推行预算信息公开,强化预算执行的及时性、有效性和安全性;全面提升预算管理水平,不断满足我市工运事业发展的迫切需要。根据以上指导思想,2017年我单位部门预算编制的基本原则是:一是统筹兼顾。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将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统筹安排。二是勤俭节约。落实中央“八条禁令”,从严从紧编制预算,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压缩“三公”经费和会议费预算,规范公用车辆管理,降低行政运行成本。三是规范管理。切实控制和减少执行中调整预算,推进预算信息公开。
三、预算编制的具体说明 预算收支增减变化和机关运行经费相关情况。
2017年,我办预计总收入1209.31万元,预计总支出1209.31万元。
1、收入类合计1209.31万元
(1)财政拨款720.24万元;
(2)其他财政政策性拨款489.07万元。
2、支出类合计1209.31万元
(1)工资福利支出442.04万元,占总支出比重36.56%,主要用于机关干部工资、津补贴支出和社会保障缴费;
(2)商品和服务支出314.9万元,占总支出比重26.04%,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公车维护等日常运转开支;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68.51万元,占总支出比重13.93%,主要用于离退休干部、工会经费等相关支出;
(4)其他项目支出283.86万元,占总支出比重23.47%,主要用于政协会议、政协联谊、文史资料、委员活动组等相关支出
3、“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预算共计54.8万元,其中:
(1)公务接待费24万元, 本年数比上年预算数少7.6万元,主要是因为去年是换届年,接待省、市换届指导工作组次数较多。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8万元,比上年减少17.6万元,因为去年公车改革,我单位公务用车数量由11辆下降到7辆。
4、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我单位政府采购项目计划安排60万元,主要用于办公用品采购以及政协文史资料出版以及办公桌椅的更换。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拨付的当年预算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等)。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