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1158671/2025-06651 | 分类: | 其他 | ||
| 发布机构: | 宜城市邮政业发展中心 | 公开日期: | 2025-01-09 | ||
| 标题: | 宜城市邮政业发展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 | ||||
| 文号: | 无 | 主题词: | |||
| 生效时间: | 终止时间: | 来源: | |||
宜城市邮政业发展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5年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一)预算收入情况
(二)预算支出情况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
二、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入预算
(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三)财政拨款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三、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四、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五、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六、2025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七、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八、其他相关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政府债务情况
(五)预算绩效情况
第三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宜城市邮政业发展中心根据授权主要工作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邮政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邮政服务标准;2、研究提出本地区邮政业发展规划和发展战略;3、根据授权,监督管理本地区邮政市场以及邮政普遍服务机要通信等特殊服务实施;4、根据授权,监督管理本地区快递市场,协助开展快递业务的市场准入初审、上报、实地核查工作;5、负责行业安全生产监管、统计等工作;6、保障邮政通信与信息安全;7、承办上级邮政管理部门及地方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宜城市邮政业发展中心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编制5人,其中领导职数1正1副,目前在编在岗2人。内设置2个职能股室,即办公室、业务室。
三、部门预算组成单位有:
纳入宜城市邮政业发展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宜城市邮政业发展中心本级。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5年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预算收入情况
2025年预算收入 33.76 万元,与2024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4.96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33.76 万元,占本年收入100 %;上级补助收入0 万元,占本年收入0 %;事业收入 0 万元,占本年收入 0 %。
(二)预算支出情况
2025年预算支出 33.76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31.56 万元,占94 %;项目支出 2.2 万元,占 6 %。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情况如下: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收入为 33.76 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 38.72 万元减少4.96 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缩短了项目类日常办公经费开支。2025年部门预算支出为 33.76 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 38.72 万元减少 4.96 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缩短了项目类日常办公经费开支。
二、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一)财政拨款收入预算
2025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为 33.76 万元,占当年预算拨款 100 %。
(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2025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 33.76 万元。其中:
2024年预算支出33.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56万元,占 94 %;项目支出 2.2 万元,占 6 %。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支出2.76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支出1.34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项):2024年预算支出0.04万元。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支出0.87万元。
5、住房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支出(项):2024年预算支出2.54万元。
6、交通运输支出(类)邮政业支出(款)行业监管(项):2024年预算支出26.17万元。
(三)财政拨款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 33.76 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减少了 4.96 万元,减少了 12 %,预算收支变动的主要原因是:缩短了项目类日常办公经费开支
三、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33.76 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4.18 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的 12 %。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较2024年预算数减少4.96 万元,减少了12 %。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缩短了项目类日常办公经费开支。
四、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 31.56 万元,其中人员经费 28.76 万元,包括:基本工资 7.66 万元、津贴补贴 5.31 万元、奖金 8.2 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76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38万元、职业基本医疗保险缴费0.87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04万元、住房公积金2.54万元。
公用经费 2.8 万元,包括:办公费 1.5 万元、印刷费 0.5 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0.8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较2024年减少 4.96 万元,减少12 %,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短了项目类日常办公经费开支。
五、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5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
六、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 0.5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 0 万元;公务接待费 0.5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0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 0 万元。
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24年预算数增加0.1 万元,增加 20 %,增加主要原因是预计接待友邻其他县市邮政管理局的人员增多。
七、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单位2025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八、其他相关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 2.8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 1.5 万元、印刷费 0 万元、电费 0 万元、邮电费 0 万元、物业管理费 0 万元、差旅费 0 万元、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维修(护)费 0 万元、租赁费 0 万元、会议费 0 万元、培训费 0 万元、公务接待费 0.5 万元、劳务费 0 万元、委托业务费 0万元、工会经费 0 万元、福利费 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 万元、其他交通费用 0 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0.8 万元。比2024年增长2.4 万元,增长率为 60 %,主要原因是今年财政预算指标的原因,从其他运作项目类经费转入公用经费,导致今年单位运行经费增多。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25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0.2万元,比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0.5万元减少0.3万元,减少60%。其中货物采购0.2万元,工程采购0万元,服务采购0万元。2025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过紧日子政策约束,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控一般性支出,导致政府采购规模下降。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房屋:办公用房 0 平方米,价值 0 元;业务用房 0 平方米,价值0 元;其他房屋0 平方米,价值0 元。合计房屋面积0 平方米,价值0 元。通用设备:办公设备12 台/套,价值38938 元。车辆 0 辆:价值0 元。专用设备:0 台/套,价值 0元。家具工具:7 个,台等,价值23500 元。软件:0 套,价值 0元。土地使用权:0 处,名义价值0 元。
(四)政府债务情况
本单位2025年无政府债务情况。
(五)预算绩效情况
宜城市邮政业发展中心部门整体2025年度预算安排的项目支出共计1个,金额2.2万元。其中,其他运转类项目1个,共计2.2万元。根据2024年预算支出绩效申报各项要求,我部门对2025年度的预算支出编制了《宜城市邮政业发展中心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2025年度)》和《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具体表格见附件)。
2024年宜城市邮政业发展中心共1个其他运转类项目:对邮政快递行业安全监管费用项目,金额2.2万元。总体绩效目标是顺利推进 保障了全市人民的用邮需求,促进了电商产业和邮政快递业融合发展 ,依法依规完成上级邮政管理部门以及地方人民政府交办的任务,加强项目资金使用效率,确保质量效益与预算申报绩效目标相一致,进一步规范预算项目资金使用,确保在项目计划期内完成预期效益,具体表格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预算公开表见附件。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交通运输支出(类)邮政业支出(款)行业监管(项):指市财邮政业发展中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三)住房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支出(项):指按照相关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的政策规定和标准,对无房和住房未达标职工发放的住房分配货币化补贴资金。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指市邮政业发展中心用于干部职工养老保险方面的支出。
(四)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市邮政业发展中心用于干部职工医疗保险方面的支出。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