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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城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5年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2025年01月09日
索引号: 011158671/2025-06946 分类: 文化
发布机构: 宜城市文化和旅游局 公开日期: 2025-01-09
标题: 宜城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5年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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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时间: 终止时间: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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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5年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一)预算收入情况

(二)预算支出情况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

二、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入预算

(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三)财政拨款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三、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四、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五、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六、2025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七、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八、其他相关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政府债务情况

(五)预算绩效情况

第三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党的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和文物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拟订我市有关政策性文件。

2、拟定市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事业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融合发展,推进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领域体制机制改革。

3、指导、管理全市重大文化、旅游、体育活动,指导规范全市重点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设施建设,组织全市文化和旅游整体形象宣传推广,促进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产业对外合作和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4、指导管理全市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5、负责全市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和旅游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6、指导、推进全市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行业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7、负责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拟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8、负责管理、指导全市文物事业。负责全市文物保护、抢救、发掘、研究和展示利用等工作,指导、协调重大文物保护和考古项目的实施,管理指导博物馆间的交流与协作。负责全市文物保护科研工作,推动完善文物和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与信息化建设。

9、统筹规划全市群众体育发展,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并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全市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并监督管理,参与监督管理全市体育彩票发行工作,会同相关部门管理体育彩票公益金。

10、统筹协调和推动全市竞技体育发展,指导和管理全市青少年体育工作;统一规划体育运动项目的布局,指导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和业余体育训练工作;组织、指导、协调举办国际国内重大体育比赛和全市综合性运动会;组织开展全市体育科学技术研究和成果推广工作;组织、协调、监督全市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

11、负责监督管理全市广播电视机构和广播电视节目的内容和质量,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出;负责审查网络视听节目、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广播电视节目,负责对全市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负责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管理工作。

12、统筹规划全市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产业,组织实施全市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资源普查、保护和利用工作。

13、负责全市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市场的监管,推进全市文化、旅游、体育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文物市场。指导文化、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14、负责全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查处全市性、跨区域文化、旅游、广播电视、文物等市场的违法行为。

15、指导、管理全市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组织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

16、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宜城市文化和旅游局为行政单位, 编制12人,工勤编制人,退休人员17人。内设置6个职能股室,即办公室、人事股、旅游股、政策法规股、文化股、体育股。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5年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预算收入情况

2025年预算收入6528.14万元,与2024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 2348.89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663.14万元,占本年收入56.11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2865万元,占本年收入43.89 %;上级补助收入 0 万元,占本年收入 0 %;事业收入 0 万元,占本年收入 0 %。

(二)预算支出情况

2025年预算支出6528.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387.73万元,占 5.94%;项目支出 6140.41万元,占 94.06%。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情况如下: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行政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347.04万元。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活动(项):2025年预算数为50万元。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创作与保护(项):2025年预算数为2万元。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和旅游管理事务(项):2025年预算数为500万元。

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200万元。

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新闻出版电影(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5年预算数为100.03万元。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新闻出版电影(款)电影(项):2025年预算数为23.9万元。

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2370万元。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25.7万元。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12.85万元。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0.16万元。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7.29万元。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5年预算数为24.17万元。

14、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2200万元。

15、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665万元。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收 6528.14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 8877.03万元减少  2348.89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度鲤鱼湖智慧体育公园项目已完工,楚皇城大遗址保护开发项目已支付部分工程款,本年度项目经费减少。2025年部门预算支出 6528.14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 8877.03万元减少2348.89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度鲤鱼湖智慧体育公园项目已完工,楚皇城大遗址保护开发项目已支付部分工程款,本年度项目经费减少。

二、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一)财政拨款收入预算

2025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为 6528.14万元,占当年预算拨款 100%,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3663.14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2865 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2025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 6528.14万元。其中: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592.9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7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2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4.17万元,其他支出2865万元

(三)财政拨款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 6528.14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减少2348.89万元,减少 26.46%,预算收支变动主要原因是:上年度鲤鱼湖智慧体育公园项目已完工,楚皇城大遗址保护开发项目已支付部分工程款,本年度项目经费减少。

三、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3663.14万元,其中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592.9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的98.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8.7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的1.06%;卫生健康支出7.29万元,占0.2%;住房保障支出24.17万元,占0.66%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24年预算数增加2250.11万元,增加了 159.24 %。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项目、楚都美食“十个一”项目、博物馆陈列及修复展示项目,一般公共预算项目经费增加。

四、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 387.7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 324.89  万元,包括:基本工资  79.5 万元、津贴补贴  46.87 万元、奖金  117.62 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5.7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2.85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7.2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16万元、住房公积金24.1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0.73万元

公用经费 62.84 万元,包括:办公费  5.95 万元、印刷费  0 万元、水费   0.07万元、电费5万元、邮电费2.76万元、差旅费7万元、会议费1.5万元、公务接待费5万元、劳务费7.68万元、委托业务费2万元、工会经费10.26万元、福利费1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62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较2024年增加56.97万元,增加 17.22%,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本年度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增加

五、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5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 0  万元,本年收入 2865  万元,本年支出  2865 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  0 万元。具体支出情况为:

1.其他支出(类),支出预算为  2865 万元,主要用于楚皇城大遗址保护开发项目、体育事业彩票公益金等方面支出。

六、2025“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5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 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 0万元;公务接待费 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 0万元。

2025“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24年预算数增加 0万元,增加 0%增加主要原因是本年业务往来与上年基本持平

七、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单位2025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八、其他相关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 62.8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 5.95万元、 0.07万元、电费 5万元、邮电费 2.76万元、物业管理费 0万元、差旅费 7万元、因公出国(境)费 0万元、维修(护)费 0万元、租赁费 0万元、会议费 1.5万元、培训费 0万元、公务接待费 5万元、劳务费 7.68万元、委托业务费 2万元、工会经费 10.26万元、福利费 1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 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5.62万元。比2024年增长 49.97万元,增长率为 388.27%,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本年度公用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25政府采购预算安排0.45万元,比2024政府采购预算安排459.45万元减少459万元,减少99.9%。其中货物采购0万元,工程采购0万元,服务采购0.45万元。2025政府采购预算安排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上年鲤鱼湖智慧体育公园等项目已完工,政府采购体育设施预算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房屋:办公用房 665平方米,价值 167297.62元;业务用房 2264.2平方米,价值 781252.23元;其他房屋 0平方米,价值 0元。合计房屋面积2929.2平方米,价值 948549.85元。设备:设备 108台/套,价值 5604617.36元。车辆 0辆:价值 0元。家具工具: 906个,台等,价值 474926元。软件:0套,价值 0元。土地使用权:2处,名义价值 170000元。

(四)政府债务情况

2025年无政府债务。

(五)预算绩效情况

2025年本单位共3个其他运转类项目,11个特定目标类项目,分别为:

招商引资专项经费项目,金额15万元。总体绩效目标是保障宜城市文化和旅游局工作正常开展,依法依规完成保障单位正常运转,推动全市旅游发展,带动旅游人次增长率4%等任务,加强项目资金使用效率,确保质量效益与预算申报绩效目标相一致,进一步规范预算项目资金使用,确保在项目计划期内完成预期效益,具体表格见附件。

向上争资工作经费项目,金额3万元。总体绩效目标是保障宜城市文化和旅游局工作正常开展,依法依规完成保障单位正常运转,推动全市旅游发展,带动旅游人次增长率4%等任务,加强项目资金使用效率,确保质量效益与预算申报绩效目标相一致,进一步规范预算项目资金使用,确保在项目计划期内完成预期效益,具体表格见附件。

劳务派遣专项工作经费项目,金额6.48万元。总体绩效目标是保障宜城市文化和旅游局工作正常开展保障人员劳务费正常发放,依法依规完成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等任务,加强项目资金使用效率,确保质量效益与预算申报绩效目标相一致,进一步规范预算项目资金使用,确保在项目计划期内完成预期效益,具体表格见附件。

农村公益电影放映项目,金额23.9万元。总体绩效目标是保障全年公益电影放映工作顺利完成。依法依规完成全年公益电影放映工作,保障公益电影乡镇放映场次≥2280场,公益电影市区放映场次≥175场等任务,加强项目资金使用效率,确保质量效益与预算申报绩效目标相一致,进一步规范预算项目资金使用,确保在项目计划期内完成预期效益,具体表格见附件。

乡镇文化站免费开放补助资金项目,金额25万元。总体绩效目标是为了保障乡镇文化站全年正常开放。依法依规保障10个乡镇文化站全年正常开放,文化站全年免费开放时间≥2200小时,丰富群众文化生活等任务,加强项目资金使用效率,确保质量效益与预算申报绩效目标相一致,进一步规范预算项目资金使用,确保在项目计划期内完成预期效益,具体表格见附件。

乡镇文化站免费开放中央补助资金项目,金额25万元。总体绩效目标是为了保障乡镇文化站全年正常开放。依法依规保障10个乡镇文化站全年正常开放,文化站全年免费开放时间≥2200小时,丰富群众文化生活等任务,加强项目资金使用效率,确保质量效益与预算申报绩效目标相一致,进一步规范预算项目资金使用,确保在项目计划期内完成预期效益,具体表格见附件。

公益性岗位补贴项目,金额5万元。保障宜城市文化和旅游局工作正常开展,保障公益性岗位补贴正常发放。依法依规完成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等任务,加强项目资金使用效率,确保质量效益与预算申报绩效目标相一致,进一步规范预算项目资金使用,确保在项目计划期内完成预期效益,具体表格见附件。

老电影放映员生活补贴项目,金额76.03万元。总体绩效目标是为了妥善解决乡镇(公社)老放映员的养老保障和生活困难问题。依法依规完成老放映员补助发放,保障老放映员日常生活等任务,加强项目资金使用效率,确保质量效益与预算申报绩效目标相一致,进一步规范预算项目资金使用,确保在项目计划期内完成预期效益,具体表格见附件。

老放映员省级补助资金项目,金额24万元。总体绩效目标是为了妥善解决乡镇(公社)老放映员的养老保障和生活困难问题。依法依规完成老放映员补助发放,保障老放映员日常生活等任务,加强项目资金使用效率,确保质量效益与预算申报绩效目标相一致,进一步规范预算项目资金使用,确保在项目计划期内完成预期效益,具体表格见附件。

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项目,金额2万元。总体绩效目标是为了加大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保护,保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传承工作正常进行。依法依规保障非遗传承工作正常开展,非遗传承项目达到18项等任务,加强项目资金使用效率,确保质量效益与预算申报绩效目标相一致,进一步规范预算项目资金使用,确保在项目计划期内完成预期效益,具体表格见附件。

体育彩票公益金项目,金额245万元。总体绩效目标是围绕构建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创新群众体育体制和机制,举办各类体育赛事活动,丰富全民健身活动内容。更新新建建设设施,增建室外二代智能健身器材路径。同时组队参加全国青少年比赛,力争取得优异成绩,并达到锻炼运动员队伍、提高教练员执教水平,加强体育人才队伍建设。修缮场馆设施,保障群众健身需求及运动员训练条件。加强体育彩票销售网点建设,开拓我规模性非连锁渠道。依法依规保障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次数≥10次,举办体育运动会次数≥4次,公共健身器材安装数量≥30套,青少年运动员受训人数≥100人,提升群众参与全民健身赛事活动积极性等任务,加强项目资金使用效率,确保质量效益与预算申报绩效目标相一致,进一步规范预算项目资金使用,确保在项目计划期内完成预期效益,具体表格见附件。

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项目,金额200万元。总体绩效目标是加快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进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提升公共文化服务能力,丰富群众日常文化活动提升国民综合阅读率加强项目资金使用效率,确保质量效益与预算申报绩效目标相一致,进一步规范预算项目资金使用,确保在项目计划期内完成预期效益,具体表格见附件。

楚都美食“十个一”项目,金额500万元。总体绩效目标是弘扬宜城美食文化,擦亮楚国故都名片,推进“楚都美食”品牌创建,实现成果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推动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依法依规完成楚都美食特色餐饮培训≥4次,组织开展活动≥2场,美食街区打造≥4个,楚都美食线路打造≥1条任务,按时完成部门预算公开等工作弘扬宜城美食文化,擦亮楚国故都名片,促进文化和旅游发展加强项目资金使用效率,确保质量效益与预算申报绩效目标相一致,进一步规范预算项目资金使用,确保在项目计划期内完成预期效益,具体表格见附件。

2024年续建政府投资项目,金额4990万元。总体绩效目标是顺利推进政府投资项目,依法依规完成政府投资项目任务,按时完成部门预算公开等工作保障政府投资项目顺利实施,促进文化和旅游发展加强项目资金使用效率,确保质量效益与预算申报绩效目标相一致,进一步规范预算项目资金使用,确保在项目计划期内完成预期效益,具体表格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预算公开表见附件。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行政运行(项)指市文旅局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三)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活动(项)文旅局用于组织开展业余文化活动方面的支出。

(四)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创作与保护(项):指市文旅局用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方面的支出

(五)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和旅游管理事务(项)指市文旅局用于文化和旅游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六)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指市文旅局用于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文化和旅游面的支出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新闻出版电影(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市文旅局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其他项目支出。

(八)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新闻出版电影(款)电影(项)指市文旅局用于保障全年公益电影放映工作方面的支出。

(九)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项):指市文旅局用于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面的支出

(十)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指市文旅局用于干部职工养老保险方面的支出。

(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市文旅局用于干部职工职业年金方面的支出。

(十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市文旅局用于干部职工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十三)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市文旅局用于干部职工医疗保险方面的支出。

(十四)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市文旅局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干部职工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十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项):指市文旅局用于

楚皇城大遗址保护开发项目方面的支出。

(十六)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指市文旅局用于公共体育设施建设、体育活动、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方面的支出。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宜城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5年预算公开表.xls

宜城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2025年绩效目标申报表.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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