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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29日
索引号: 011158671/2024-10442 分类: 财政
发布机构: 宜城市财政局 公开日期: 2023-12-29
标题: 市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文号: 主题词:
生效时间: 终止时间: 来源:

市七届人大三次

15

市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

202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3年12月28日在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局长  王文烈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市七届人大三次会议报告宜城市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预算草案,请予审议

一、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全市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对经济工作的总体部署和七届人大二次会议决议,紧盯“千亿级、五十强、幸福城”的奋斗目标,积极组织财政收入,强化财政资源统筹,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有效保障重点支出,财政预算执行总体平稳,有力促进了全市经济持续稳定发展。

2023年在预算执行中,受收入变化、上级实际下达的政府债券规模减少以及社保基金编制口径发生变化等因素影响,已提请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批准预算调整。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预计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614516万元,占预算的100.26%,同比增长13.21%。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60919万元,占预算的100.10%,同比增长24.54%。其中:税收收入116977万元,同比增长21.99%,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72.69%。

(2)上级补助各项转移支付资金320118万元。其中:返还性补助收入28951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270804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20363万元。

(3)政府一般债券收入40266万元。

(4)上年结余1988万元。

(5)调入资金38601万元。

(6)盘活存量资金52624万元。

2.全市预计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613164万元,占预算的100.05%,同比增长13.37%。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29206万元,占预算的100.10%,同比增长6.12%。按功能分类,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8732万元;公共安全支出22586万元;教育支出100228万元;科学技术支出28755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877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504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7216万元;节能环保支出983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9539万元;农林水支出72126万元;交通运输支出22315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10655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002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35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701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761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271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4582万元;债务付息支出10851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90万元;预备费50万元。

(2)上解上级支出29105万元。

(3)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22474万元。

(4)调出资金32379万元。

3.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01649万元,占预算的100.09%,同比增长6.54 %。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7452万元;公共安全支出22586万元;教育支出100228万元;科学技术支出28755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877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379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6913万元;节能环保支出968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9539万元;农林水支出58623万元;交通运输支出22315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10655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002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35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701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690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271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4582万元;债务付息支出10851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90万元;预备费50万元。

全市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相抵,结余1352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预计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161204万元,占预算的101.65%,同比下降23.10%。其中:

(1)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42449万元,占预算的106.52%,主要收入项目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37443万元;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1147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2093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1766万元。

(2)上级专项政府性基金收入12643万元。

(3)专项债券收入71970万元。

(4)上年政府性基金结余1763万元。

(5)调入资金32379万元。

2.全市预计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158964万元,占预算的100.45%,同比下降23.53%。其中: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9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959万元。

(3)城乡社区支出39933万元。

(4)其他支出75336万元。

(5)债务还本支出24990万元。

(6)债务付息支出7650万元。

(7)债务发行费用支出77万元。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相抵,结余2240万元。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预计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收入79919万元,占预算的101.79%,可比增长10.92%。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976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50153万元。

2.全市预计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支出72340万元,占预算的101.13%,可比增长8.67%。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2218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50153万元。

2023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相抵结余7579万元,加上上年滚存结余98416万元,累计滚存结余105995万元,扣除职工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和失业保险省级统筹基金结余32517万元,剩余上述两项基金累计滚存结余73478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预计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759万元,占预算的105.27%,同比增长772.41%。其中:国有参股企业股利、股息收入300万元;金融企业股利、股息收入386万元;转移支付收入35万元;上年结余收入38万元。

2.全市预计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支出724万元,占预算的100.42%,同比增长1377.55%。其中: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支出38万元;调出资金686万元。

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相抵,结余35万元。

(五)政府债务管理情况

2023年,省核定我市政府性债务限额630580万元,其中:一般债359943万元、专项债270637万元。截止2023年底,我市债务余额591401万元,占上限额度的93.79%。其中:一般债327335万元、专项债264066万元。

2023年,新增政府债券资金92370万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券22970万元,主要用于雷河中学迁建、消防救援站、步行街改造、大型垃圾中转站、精细化工产业园基础设施等13个项目建设;新增专项债券69400万元,主要用于妇幼新院区、宋玉幼儿园、职业高中、全民健身活动中心、花鼓戏剧场、殡仪馆迁建、垃圾处理、生态环保等11个项目建设。 

二、落实市人大预算决议情况

(一)聚焦强保障”抓收入财政实力不断壮大

一是千方百计强征管。制定《宜城市税费精诚共治实施方案》,加强数据共享力度和收入形势研判,完善税费联合监管制度,充分挖掘增收潜力,形成“1+N”税费共治格局,全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实现增幅达24.54%。二是抢抓机遇争资金。始终牢固树立“项目为王”的理念,紧抓投资政策机遇,精心谋划储备项目,加大向上争取力度,全年争取到位上级各类专项及债券资金46.23亿元。三是清理“三资”盘活。成立全市国有“三资”清查盘活领导小组,建立国有“三资”清理盘活工作联席会议督办机制,充分挖掘国有“三资”财源潜力,2023年已完成清理往年专户闲置结余3.86亿元。四是统筹资金提效率。全年预计清理收回财政存量资金5.26亿元,统筹用于重点领域支出,存量资金使用效益得到有效发挥。

(二)立足激活力”促发展,经济运行保持稳健

一是不遗余力推进财源建设。出台《关于加快建设千亿工业强市的意见》,全年落实工业高质量发展奖励、出口创汇奖励、招商优惠政策兑现等产业发展引导资金6.04亿元,用于鼓励支持工业企业成长壮大、技改提质、科技创新等工作。二是全力落实助企纾困政策。落实增值税留抵退税、减免房租、稳岗返还等减税降费政策减免税费7.21亿元,有效稳定市场主体信心。三是优质高效推动园区发展。制定《宜城经济开发区财政管理体制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市本级财政与经济开发区的分配关系,累计拨付开发区各项资金1.25亿元支持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助力经济开发区“二次创业”高质量发展。四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严格落实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政策,提高政府采购面向中小企业份额,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2023年中小微企业累计签订采购合同达到3.65亿元。

(三)围绕“惠民生”保支出,民生福祉持续改善

一是全力保障“三保”支出。切实加强库款运行监测和调度,集中财力优先保障“三保”支出,全市“三保”支出32.18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60.8%。二是支持教育均衡发展。教育支出只增不减落实到位,全年教育经费支出10.02亿元,同比增长2.03%,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18.94%。三是社保政策全面落实。全年社会保障支出9.50亿元,其中:筹集落实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优抚对象、医疗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资金1.53亿元,实现按月及时足额发放。四是大力推进乡村振兴。全年统筹整合衔接资金1.06亿元,保持财政支持政策和资金规模总体稳定;及时兑付各项惠农补贴资金1.5亿元,有效提升种粮农民的积极性;投入资金1.73亿元,用于生态环保、和美乡村、高标准农田等重点项目建设,持续提升基层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四)紧盯“严管理”提质效,财政效能逐步提高

一是加强财政资金管控。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财政预算资金审批管理的通知》,重新修订《关于规范本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完善政府投资项目预算评审有关事项的通知》,进一步加强财政性资金支出管控。二是深入推进绩效评价。进一步拓宽重点绩效评价覆盖面,2023年已完成35个预算单位74个项目的财政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资金17.87亿元。三是做好直达资金监管。坚持快速、精准、规范,有序推进直达资金分配使用和监控管理,2023年直达资金预计支出10.37亿元,执行率达88.03%。四是强化评审采购管理。全年完成评审项目173个,评审金额10.35亿元,审减节约财政资金1.53亿元,综合审减率为14.82%;全市申报政府采购预算资金2.45亿元,实际采购金额2.11亿元,节支率为16%。五是落实财政风险防控。持续开展财经纪律重点问题专项整治,制定出台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搭建起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财会监督体系;从严管控政府债务风险,做实做细年度偿债措施,全年累计按期偿还政府性债务6.6亿元。

2023年全市财政运行较平稳,基本民生和重点项目支出得到有效保障,但当前财政运行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受持续减税降费政策因素以及整体经济下行影响,可用财力增加有限;在支出上,各类政策性、兜底性、民生性刚性支出大幅增加,政府债务进入偿还高峰期等,导致财政平稳运行面临更严峻挑战。

三、2024年预算草案

根据中央、省级2024年预算编制的要求,2024年政府收支预算编制安排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落实中央、省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高质量发展统揽全局,落实好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强财政资源统筹,不断增强财政自给能力和保障能力;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继续做好“三保”和债务风险防范等工作,大力优化支出重点和结构,推动建立标准科学、规范透明、约束有力的预算管理体系,全力保障经济社会平稳运行。

综合分析当前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形势,按照市委对财政工作的要求,2024年预算安排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

1.2024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618571万元,比2023年预计完成(以下简称同比)增长0.66%。其中:

(1)全年计划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77021万元,同比增长10%。其中:税收收入128675万元,同比增长10%,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72.69%。

(2)上级转移支付350456万元。

(3)上年结余1352万元。

(4)调入资金1410万元。

(5)债券收入39089万元。

(6)盘活存量资金49243万元。

2.2024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617662万元,同比增长0.73%。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25791万元,同比下降0.65%,按功能分类分别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6439万元;公共安全支出22479万元;教育支出100536万元;科学技术支出28693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801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85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3544万元;节能环保支出944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9103万元;农林水支出75833万元;交通运输支出23431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10911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901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35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649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703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2583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4274万元;债务付息支出10860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41万元;预备费5300万元;其他支出1000万元。

(2)上解上级支出31897万元。

(3)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24870万元。

(4)调出资金35104万元。

3.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04292万元,同比增长0.53%。分别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650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22479万元;教育支出100536万元;科学技术支出28693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801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828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3246万元;节能环保支出930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9103万元;农林水支出67332万元;交通运输支出23431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10911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901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35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649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651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2583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4274万元;债务付息支出10860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41万元;预备费5300万元;其他支出1000万元。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相抵,预计结余909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1.2024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190572万元,同比增长18.22%。其中:

(1)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55150万元,同比增长29.9%(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增幅较大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受房地产供需两端冲击影响,出让商住开发建设用地较少,而2024年财政金融利好政策叠加,楼市有望实现软着陆,预计商住用地出让收入增加)。主要收入项目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50832万元;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2118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1000万元,污水处理费1200万元。

(2)上级专项政府性基金收入12183万元。

(3)专项债券收入85895万元。

(4)上年政府性基金结余2240万元。

(5)调入资金35104万元。

2.2024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190320万元,同比增长19.73%,其中: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49109万元;农林水支出1100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11195万元;其他支出92060万元;债务发行费支出88万元。

(2)专项债券还本支出26850万元。

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相抵,预计结余252万元。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1.2024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收入119208万元,同比增长49.16%。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3009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89113万元。

2.2024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支出85307万元,同比增长17.93%。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2239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62911万元。

2024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相抵,结余33901万元,加上滚存结余73478万元,累计滚存结余107379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1.2024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1480万元,同比增长94.99%。其中:国有参股企业股利、股息收入300万元;金融企业股利、股息收入280万元;利润收入83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35万元。

2.2024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支出1445万元,同比增长99.59%。其中: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支出35万元;调出资金1410万元。

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相抵,结余35万元。

四、完成2024年预算任务的主要措施

(一)以高位统筹为引领,实现财政收入扩量提质

一是狠抓财源建设,做大做优县域经济。不折不扣落实好各项减税退税缓税降费政策,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推动项目引进和财源建设同频共进;加快小河临港经济区建设,全力推进宜城经济开发区“二次创业”和国投转型发展,实现县域经济的跨越式发展。二是完善税费共治,努力挖掘增收潜力。进一步完善部门联动、税费共治机制,加强财政收入形势分析研判,紧盯重要税源、主要费源挖潜能,做到依法征收、应收尽收、颗粒归仓,推动财政收入稳定、可持续增长。三是加强统筹盘活,切实减少“三资”闲置。建立盘活存量“三资”长效机制,全力推进“三资”清查处置与管理全覆盖,最大限度实现国有资产资源保值增值。四是抓紧抓好“三争”工作。认真分析国家产业政策和投资导向,把准分配原则、看准投放重点,超前谋划、主动出击,争取更多的上级资金、政策、项目落地宜城;强化专项债券谋划,聚焦重点领域、重点方向,做深做实专项债券项目。

(二)以节用裕民为基调,绘就民生保障温暖底色

一是坚持厉行节约,从严从紧管控支出。牢固树立长期过“紧日子”的思想,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办法,进一步完善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审批流程,严控无预算、超预算支出;持续严控“三公”经费和压减一般性支出,腾出财力重点保障刚性支出、急需支出。二是调整支出结构,兜牢兜实“三保”底线。依据“三保”保障内容和标准,精准测算“三保”必要支出需求,确保“三保”预算和争取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不留缺口;同时,坚持“三保”支出的优先顺序,从执行进度、指标下达、资金兑付等环节进行全方位、多角度动态监控,确保“三保”资金精准高效支付。三是高效统筹安排,改进改善民生保障。进一步优化就业、教育、养老、医疗、住房、社会保障等重点领域财政政策供给和资金投入,将财政支出向民生领域倾斜;严格落实常态化财政资金直达机制,推动各类民生资金快下达、准投放、严监管,确保资金直达基层,更加精准高效惠企利民。

(三)以强化管理为手段,促进理财水平稳步提升

一是优化数字财政,提升治理效能水平。以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建设为抓手,以强化基础数据核对为依托,实现财政资金分配使用的全生命周期管理和动态监控。二是深化绩效改革,推进评价全域覆盖。健全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积极引入第三方中介机构参与绩效评价,逐步建立完善以事前评估为“龙头”、过程监控为“支撑”、结果应用为“抓手”的全过程管理闭环,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三是转变工作思路,有效形成监督合力。聚焦重大财税政策执行、重大民生资金管理、党政机关过“紧日子”、政府债务风险防控、预决算公开、会计信息质量等重点领域开展监督,推进财会监督与人大预算联网监督、审计纪检监督、信息公开监督等贯通协同、形成合力。四是完善制度机制,不断强化国企监管。围绕国投转型发展,实施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五年行动,全面开展企业清产核资摸清底数,完善市场化薪酬分配制度建设,规范企业内部决策和运行机制,提升国有资本运营效率。

(四)以防范风险为底线,筑牢财政运行安全屏障

一是牢固底线思维,严防严控新增债务。规范政府投资行为,从严审批政府投资项目,强化财政承受能力评估,严格管控债务风险源头,所有政府投资项目必须明确建设资金来源,做到无来源不立项、无预算不开工,确保债务不新增。二是聚焦责任落实,化减化解存量债务。加强政府债务常态化监控,制定切实可行的存量债务化解方案,落实部门债务化解责任,多渠道筹集偿债准备金,稳妥有序化解存量债务;督促融资平台公司和国有企业建立债务风险定期评估和风险防控预警机制,监督企业用好用活名下国有资产按期偿还债务,切实降低债务违约风险。三是加强风险预警,防范防备库款风险。强化财政风险意识,妥善处理好“稳增长”和“防风险”的关系,密切关注经济社会运行风险,增强前瞻性、预见性和主动性;建立健全库款风险预警机制,划定财政运行低、中、高风险等级,对财政支出实施限额管理,科学合理划定限额额度,防范资金支付风险,保障库款平稳运行。

各位代表,我们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接受市人大的监督,踔厉奋发、勇毅前行,为宜城“千亿级、五十强、幸福城”建设提供坚强财力保障,为襄阳都市圈高质量发展和湖北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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