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1158671/2017-07482 | 分类: | 其他 | ||
| 发布机构: | 宜城政府网 | 公开日期: | 2017-11-01 | ||
| 标题: | 残联2017年度部门预算说明 | ||||
| 文号: | 无 | 主题词: | |||
| 生效时间: | 终止时间: | 来源: | |||
根据市财政局要求,现将本单位2017年部门预算的相关情况公开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工作职责
1、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为残疾人服务。听取残疾人建议,反映残疾人需求。
2、弘扬人道主义精神,宣传残疾人事业。勾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关系,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
3、团结、教育残疾人遵守法律,履行应尽的义务,发扬乐观进取精神,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做出贡献。
4、开展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文化、社会服务、无障碍设施和残疾人阳光家园、危房改造等工作,创造良好的服务和条件,扶持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
5、组织实施残疾人分散按比列就业工作,指导监督宏观管理残疾人企业和实施残疾人专项扶贫工作。做好残保金征收等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内设机构:市残联2个内设机构,办公室、康复(群宣)部。
(三)部门人员构成:
单位总编制数5人,其中:行政编制数4人,在职实有人数13人。其中在职参公4人,机关工勤1人,退休人员3人。
二、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预算收支增减变化和机关运行经费相关情况。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预算数为724.96万元,其中国有资产97.52万元,工资福利为 137.45万元;公用经费支出为27.2万元;项目支出为372.79万元,万元、政府性基金90万元。2017年暂时没有安排政府采购。
(二)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1、支出预算总体情况,人员支出为137.45万元;公用经费支出为27.2万元;项目支出372.79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90万元。
2、部门预算“三公”经费情况,坚持厉行节约,在公用经费27.2万元中预算支出公务接待费9万元,其他用于办公经费及其他商品服务支出。招商引资接待费在专项业务费中支出,确保单位招商工作顺利开展。
三、项目支出安排情况说明
项目支出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支出90万元,(残疾人就业服务所人员经费、社会保险68万元,残疾人假肢安装、培训、宣传、助残、援助经费22万元),专项转移支付372.79万元。专项转移支付主要为:“阳光家园”18万元,残疾人燃油保贴14万元,0-6岁贫困残疾儿童补助28万元,残疾人两项补贴312.79万元。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拨付的当年预算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等)。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