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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序号56)整改情况公示

信息来源:宜城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发布时间:2026年01月08日

根据襄阳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要求,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序号56)整改措施已落实,整改目标已完成,通过襄阳市级验收,需在政府网站公示10个工作日。

一、反馈问题

襄阳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较低。襄阳市市政新材料有限公司是襄阳城区唯一一家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设计年处理建筑垃圾150万吨,2022年实际资源化利用量仅9400吨,不足设计能力的1%。

二、整改目标

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以第二轮省生态反馈问题为整改导向,通过源头管控、设施升级、执法强化等措施加强建筑垃圾处置监管,提高我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

三、整改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成立了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建筑垃圾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形成工作合力,明确整治目标、任务和措施,确保整治工作有序推进。建立健全建筑垃圾管理长效机制,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协调,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研究解决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二)运用建筑垃圾运输电子联单制度,强化源头管控,规范处置行为

严格落实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制度,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的建筑垃圾处置方案进行严格审核,确保建筑垃圾合法处置。加强对建筑工地的监管,要求施工单位设置规范的建筑垃圾堆放场所,做到日产日清。对未按规定处置建筑垃圾的施工单位,依法予以查处。运用建筑垃圾运输电子联单制度,从建筑垃圾产生源头、运输监管、处置消纳等环节,全方位监管建筑垃圾清运处置工作。截至目前,查处违规处置建筑垃圾案件一起。

(三)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与交警部门组建了联合执法队伍,加强对建筑垃圾运输、处置环节的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偷倒乱倒、无证运输等违法行为。采取定点检查与流动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大执法频次和力度,形成高压态势,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建筑垃圾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相关法律法规,引导公众树立环保意识,积极参与建筑垃圾整治工作。开展“建筑垃圾整治宣传进社区、进工地”活动,解答群众咨询,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整改完成情况

通过开展建筑垃圾整治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建筑垃圾乱堆乱放、偷倒乱倒等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城市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建筑垃圾处置行为更加规范,资源化利用水平不断提高,实现了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多赢。截止目前2025年我市共产生建筑垃圾总量为9.5万吨,回填量约为2.6万吨,资源化利用量约为4.9万吨,资源化利用率达51%,综合利用率达到79%。宜城新建建筑垃圾处理厂,年综合利用建筑垃圾约5.3万吨。

五、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整治工作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部分施工单位对建筑垃圾管理工作重视不够,存在未批先建、违规处置等现象;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监管难度较大,仍有个别车辆存在超载、沿途抛洒等问题;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产业发展还面临一些困难,如政策支持力度不够、市场推广难度大等。下一步工作计划         

1.持续加强监管执法:进一步加大对建筑垃圾处置各环节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保持高压态势。加强对施工单位和运输企业的培训教育,提高其法律意识和环保意识。

2. 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建立健全建筑垃圾管理信息平台,实现对建筑垃圾产生、运输、处置全过程的信息化监管。加强部门间的协作配合,形成常态化的联合执法机制。

3. 大力推进资源化利用:加大对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产业的政策扶持力度,鼓励企业加大技术研发投入,提高资源化利用水平。加强对建筑垃圾再生产品的推广应用,拓展市场空间。

4. 强化宣传引导:持续开展建筑垃圾整治宣传活动,提高公众对建筑垃圾管理工作的认知度和参与度,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支持和参与的良好氛围。

六、验收结论

经检查,验收组认为:宜城市人民政府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序号56)整改措施已落实,整改目标已完成,自行验收合格。

如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2026年 1月9日-2026年1月22日,共10个工作日)向宜城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反映。联系电话:0710-4223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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