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件办理工作指引(试行)》(鄂环督办〔2024〕57号)有关要求,现将我市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受理编号SD2XY202309260006)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信访人反映事项
投诉人在9月11日向督察组投诉南营办事处龚垴村7组养牛场离家很近(对面)气味难闻,希望搬走,经环保部门督促,养牛场进行了清理整改,卫生保持了几天现恢复如初,牛舍未封闭,半敞开,牛粪也未及时清理,投诉人反映臭气熏天,再次投诉希望将养牛场搬走。
二、调查核实情况
(一)关于“龚垴村7组养牛场离家很近(对面)气味难闻”的问题。经核实,该养牛场牛舍西边为村民住户,距离牛舍约3米;北边为村民住户,距离牛舍约26米。现场检查时,牛舍内能闻到养殖粪污异味,但在牛舍外未闻到明显异味。
(二)关于“经环保部门督促,养牛场进行了清理整改,卫生保持了几天现恢复如初,牛舍未封闭,半敞开,牛粪也未及时清理,投诉人反映臭气熏天”的问题。经核实,南营街道办事处多次督促该养牛场落实整改措施。一是落实雨污分流措施,9月17日牛舍外新安装PVC管道,牛舍内污水经过管道直接进入废水收集池。二是加强日常管理,不得在牛舍门口及附近堆存养殖粪污。三是做好牛舍的封闭措施。四是常态化喷洒除臭剂以及防蚊虫药剂。上述整改措施已经落实。经再次核实,该养牛场铁大门处于关闭状态,周边异味很小,但牛舍左下方约2平方米围帘被风吹破,存在封闭不严实的问题。因近日连续降雨,牛舍中的牛粪暂未清理。
(三)关于“再次投诉希望将养牛场搬走”的问题。该养牛场不在禁养区范围,也不属于规模以上养殖场,属家庭散养户,无明确法律法规依据将其强制关停或搬迁。
三、整改措施
(一)督促持续整改。10月15日前完成养牛场区内雨污分流以及室内堆粪场污水收集槽安装。
(二)落实责任。责成南营办事处及村组干部继续加大巡查检查力度,督促其保持好牛舍环境卫生,最大限度减少养殖异味。
四、整改完成情况
(一)牛舍外新安装PVC管道,牛舍内污水经过管道直接进入废水收集池。养牛场粪污主要堆放在距离牛舍直线400米左右的自家农田中,自然发酵后用于还田。
(二)2024年5月,办事处、村多次研究会商,龚垴村委会已与养牛人周忠教签订补偿协议,协议约定及时将存栏的牛转走或者售卖,并对养殖设施进行去功能化,并承诺今后不在此处养殖,作为仓储地使用。牛已售卖,信访人对此表示满意。
如果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6年1月4日—2026年1月15日,共10个工作日)向宜城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专班办公室反映。联系人:闵劲松,联系电话:0710-4212268。
宜城市人民政府
2026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