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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城市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 信访件(受理编号SD2XY202309110008) 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信息来源:宜城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年01月04日

根据《湖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件办理工作指引试行鄂环督办〔2024〕57号有关要求,现将我市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受理编号SD2XY202309110008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信访人反映事项

反映宜城市南营办事处龚老村7组养牛场离家近,气味难闻希望搬走。

二、调查核实情况

经核实,该养牛场牛舍西边为村民住户,距离牛舍约3米;北边为村民住户,距离牛舍直线距离约26米。现场检查时,牛舍内能闻到养殖粪污异味,但在牛舍外未闻到明显异味。

三、整改措施

(一)督促该养牛场严格落实雨污分流措施,在牛舍外新安装PVC管道,使牛舍内污水经过管道直接进入废水收集池,管道盖板封闭。

(二)督促养牛人周忠教落实《关于督促南营办事处龚垴村周忠教养牛场整改的函》的相关要求,加强日常管理,及时清理牛粪污,不得在牛圈门口及附近堆存养殖粪污;做好牛舍的封闭措施;常态化喷洒除臭剂以及防蚊虫药剂。

(三)南营办事处及村组干部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巡查检查,督促其保持好牛舍环境卫生,最大限度减少养殖异味。

四、整改完成情况

(一)2023年9月17日牛舍外新安装PVC管道,牛舍内污水经过管道直接进入废水收集池。养牛场粪污主要堆放在距离牛舍直线400米左右的自家农田中,自然发酵后用于还田。

(二)周忠教按照整改要求加强日常管理,及时清理牛粪污,做好牛舍的封闭措施,常态化喷洒除臭剂以及防蚊虫药剂。

(三)2024年5月,办事处、村多次研究会商,龚垴村委会已与养牛人周忠教签订补偿协议,协议约定及时将存栏的牛转走或者售卖,并对养殖设施进行去功能化,并承诺今后不在此处养殖,作为仓储地使用。牛已售卖,信访人对此表示满意。

如果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61月4—2026年1月15,共10个工作日)向宜城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专班办公室反映。联系人:闵劲松联系电话:0710-4212268

宜城市人民政府         

202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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