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件办理工作指引(试行)》(鄂环督办〔2024〕57号)有关要求,现将我市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受理编号SD2XY202309110008)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信访人反映事项
反映宜城市南营办事处龚老村7组养牛场离家近,气味难闻,希望搬走。
二、调查核实情况
经核实,该养牛场牛舍西边为村民住户,距离牛舍约3米;北边为村民住户,距离牛舍直线距离约26米。现场检查时,牛舍内能闻到养殖粪污异味,但在牛舍外未闻到明显异味。
三、整改措施
(一)督促该养牛场严格落实雨污分流措施,在牛舍外新安装PVC管道,使牛舍内污水经过管道直接进入废水收集池,管道盖板封闭。
(二)督促养牛人周忠教落实《关于督促南营办事处龚垴村周忠教养牛场整改的函》的相关要求,加强日常管理,及时清理牛粪污,不得在牛圈门口及附近堆存养殖粪污;做好牛舍的封闭措施;常态化喷洒除臭剂以及防蚊虫药剂。
(三)南营办事处及村组干部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巡查检查,督促其保持好牛舍环境卫生,最大限度减少养殖异味。
四、整改完成情况
(一)2023年9月17日牛舍外新安装PVC管道,牛舍内污水经过管道直接进入废水收集池。养牛场粪污主要堆放在距离牛舍直线400米左右的自家农田中,自然发酵后用于还田。
(二)周忠教按照整改要求加强日常管理,及时清理牛粪污,做好牛舍的封闭措施,常态化喷洒除臭剂以及防蚊虫药剂。
(三)2024年5月,办事处、村多次研究会商,龚垴村委会已与养牛人周忠教签订补偿协议,协议约定及时将存栏的牛转走或者售卖,并对养殖设施进行去功能化,并承诺今后不在此处养殖,作为仓储地使用。牛已售卖,信访人对此表示满意。
如果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6年1月4日—2026年1月15日,共10个工作日)向宜城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专班办公室反映。联系人:闵劲松,联系电话:0710-4212268。
宜城市人民政府
2026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