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宜城发布
    宜城公安
  • 宜城发布
    宜城文旅之声
    宜城公安
    宜城文旅之声(视频号)
    法治宜城
公示公告 首页 > 新闻中心 > 公示公告

【字体: 打印

宜城市人民政府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 (序号54)整改情况公示

信息来源:宜城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年12月03日

根据《关于做好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验收销号工作的通知》要求,宜城市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序号54)已完成整改并通过襄阳市级验收,现将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截至2022年底,襄阳市已建成投产的磷石膏利用能力约每年为200万吨,实际利用量不到100万吨,与3000余万吨的历史存量和每年约350万吨的增量相比,差距较大。

二、整改目标

提高磷石膏综合利用率,2024年达到60%,2025年达到65%。

三、整改措施

1.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磷石膏综合治理促进磷化工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按年度制定磷石膏综合利用目标计划。

2.加强磷石膏综合利用的督办调研,每季度对磷石膏利用情况进行审计。

3.组织企业积极申报省、市磷石膏奖补,及时兑付奖补资金。

4.加大磷石膏制品在水泥生产、市政建设、道路交通、建筑工程和乡村振兴等领域推广利用,提高磷石膏的综合利用率。

四、整改完成情况

(一)整改目标完成情况

2024年宜城市产生磷石膏62.95万吨,嘉施利(宜城)化肥有限公司自行利用32.21万吨,委外利用9.09万吨,综合利用量为41.29万吨,全市综合利用率为65.60%,高于整改完成目标。2025年1-10月宜城市产生磷石膏50.01万吨,嘉施利(宜城)化肥有限公司自行利用35.34万吨,委外利用10.41万吨,综合利用量为45.75万吨,全市综合利用率为91.48%(扣除审计署审减的13.77万吨磷石膏综合利用量后,综合利用率为63.95%),预计在12月底可达到65%的年度目标。

(二)整改措施完成情况

1.措施1完成情况:根据襄阳市《关于加强磷石膏综合治理促进磷化工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襄办发〔2022〕11号)及《磷石膏综合利用2024年完成情况及2025年目标任务下达的通知》要求,督促嘉施利(宜城)化肥有限公司将65%的年度磷石膏综合利用目标任务分解到月,确保全年目标落实到位。

2.措施2完成情况:印发《宜城市磷石膏综合利用台账管理办法》,督促企业建立覆盖磷石膏产生、贮存、利用全链条电子台账,按日记录产生量、贮存、利用情况,通过信息化监管平台督促企业如实填报数据,推动磷石膏产消逐步实现动态平衡。

3.措施3完成情况:积极组织企业申报磷石膏领域专项资金。2024年8月为嘉施利(宜城)化肥有限公司争取的磷石膏综合利用项目奖补资金已拨付到企业;2025年开展磷石膏综合利用专项资金申报工作,为嘉施利(宜城)化肥有限公司磷石膏净化装置及磷酸生产设备技改项目争取到省级资金支持。

4.措施4完成情况:市交通运输局积极作为,在我市雷河镇胡耳九组千沟坡路网延伸项目中试验使用20cm厚磷石膏作为路基水稳层,使用磷石膏约638吨。市住建局积极探索石膏建材运用新途径,在我市紫峰雅苑、利达豪庭建筑过程中使用千余吨石膏粉。

五、验收结论

验收组认为,宜城市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序号54)整改措施已落实,整改目标已完成,同意通过验收。

如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2025年12月4日~2025年12月17日,共10个工作日)向宜城市科经局反映。联系电话:0710-4212358。

宜城市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2日        


【字体: 打印 收藏 关闭